课程亮点:
本课程由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李琪老师,与兼具工程与法律双背景的资深仲裁员律师杨唐全老师联袂主讲,紧扣征求意见稿核心条款,系统解析“挂靠”关系责任重构、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款优先受偿权随债权转让等重大争议问题,致力于帮助法律实务者精准把握立法本意与未来裁判尺度,更新诉讼攻防策略。
⏰ 时间:3月21日(周六)至22日(周日),共两天
📍 地点:南京市
💰 费用:2999元/人;3人及以上团报价为1999元/人(含教材、讲义等;食宿费用自理)
📞 报名咨询:王玲
☎ 电话/微信:187-4966-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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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建工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权威精讲— —新规深度剖析与重大裁判规则前瞻
(一)坚持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1)合理认定强制招标范围变化及其溯及力
(2)细化违反招投标法导致合同无效违法情形,标前实质性谈判/串通招投标
(二)挂靠法律关系再定位
(1)出借资质主张“管理费”(挂靠费用)处理
(2)借用资质方依据民法典177条向出借资质方主张
(3)发包人明知的挂靠 发包人向挂靠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不明知存在挂靠情形的处理
(4)借用资质情形下借款、材料款、租赁款项纠纷处理
(5)农民工工资的特别保护
(三)合同相对性的回归
(1)实际施工人向出借资质方、转包违法分包方主张工程款
(2)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直接主张的处理
(四)代位权
(1)《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完善
(2)建工解释关于代位权的规定
(五)固定价格结算及调整原则
(1)固定价格的调整
(2)情势变更原则适用
(3)工程变更处理
(4)半拉子工程价款结算原则
(六)无效合同处理
(1)《民法典》793条折价补偿参照内容
(2)结算协议独立性
(七)政府审计、财政评审与价款结算
(八)质保金
(1)计算基数
(2)预留期限及起算时点
(3)修复通知义务
(九)优先受偿权
(1)停窝工损失
(2)农民工工资
(3)协议折价
(4)工程款债权转让
(5)行使期限
(6)物上代位效力
主讲专家:李琪,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执行编辑。
第二部分:《建工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三大核心难点剖析— —挂靠关系重构、价款结算革新与优先权争议
(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体系概览
(二)核心专题一: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规则深化
1.合同无效情形的补强与限缩
2.“挂靠”(借用资质)法律关系的全面规制
(三)工程价款的结算与认定规则
1.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调整
2.合同无效后的折价补偿
3.审计/财政评审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细化与争议
1.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与行使
2.优先受偿权的转让与物上代位
(五)程序性问题与其他规定
1.程序规则
2.质量保修与修复责任
(六)总结与实务建议
1.核心要点回顾:梳理《征求意见稿》对司法实践带来的主要变化和影响
2.对市场主体的启示
3.对发包人/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关注合同效力风险,规范结算流程
4.对实际施工人/挂靠人:注意权利主张路径的变化与风险
主讲专家:杨唐全,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法学与工程管理双硕士,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上海、南京、苏州、厦门等地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评审专家,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委员会委员,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八、第十、第十六工作组成员,专攻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实务。
(专家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