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孙某容的投诉诉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市级层面综合研判机制。经查,截至1月29日,孙某容已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203次、举报209次;2026年1月21日—26日期间,就集中发起投诉16件,投诉对象涉及全市多个区,均为小型个体工商户;投诉文本高度格式化、模板化,仅替换时间、店名与商品名称,投诉事由主要集中于“无说明书”与“无警示用语”等产品标识标注问题,购买商品的数量、次数、频率与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牟利性目的明显。
经综合研判,孙某容的投诉行为呈现对同一类问题短期内大量投诉、知假买假、文本高度格式化等显著特征,其购买目的明显超出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需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