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规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列编制内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cc.edu.cn)和南京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njou.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第一批)》(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第一批)》)。(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5.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三)有关要求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