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招聘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等优秀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详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中共党员;5.博士研究生,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扎实学术功底,5年内(2021年3月以后)在北图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7.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按照国家、江苏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校(院)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合计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