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同步转发。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综合考评程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招聘结果、更新岗位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报名时间截止或岗位招满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业务能力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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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iangning.gov.cn/xwzx/tzgg/weijijutongzhigonggao/202603/t20260327_5813884.html声明: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