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或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获奖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
2.集体项目: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获奖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
3.体育水平高且专项技能突出者,可由本人向现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在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