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新京报报道,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书显示,2024年1月,马某为完成禁毒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要求其提供涉毒线索。徐某随后通过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让这6名未成年人吸食。随后,徐某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2026年4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参与此事的另外三名社会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个事我看了判决书和报道,心里其实挺复杂的。
很多人看到“派出所副所长为了完成任务,找人召集6个未成年人,亲自提供依托咪酯电子烟,让他们吸完再抓”,第一反应是愤怒,觉得这人太不是东西了,简直是“造假立功”。我理解这种情绪,但作为在复杂系统里混了这么多年的人,我更想往深里说两句。
首先,这不是简单的“个人道德败坏”。
马某是副所长,基层ga的KPI里,禁毒查处数量往往是硬指标。上面要数据、要政绩、要“看得见的成果”,下面就得交卷。传统毒品被打得差不多了,新型的依托咪酯电子烟又冒出来,未成年人吸食还成了新热点。压力层层传导,最后落到具体人头上,就容易走极端。
他没直接去街上随便抓人,而是“精心设计”了一出:找社会人员、召集未成年人、自己提供毒品、再自己带队抓获。表面上看,这操作很“聪明”,既完成了任务,又显得自己很能干。但本质上,他把公权力当成了个人升迁的工具,把未成年人当成了数据里的一个数字。
这让我想起很多大厂里常见的现象:上级要增长、要GMV、要用户时长,下面的人为了达标,就开始各种“创新”——刷单、诱导消费、甚至钻规则漏洞。短期数字好看了,长期却把用户信任和生态都搞坏了。体制内也一样,指标主义一旦失控,就会把好制度扭曲成坏结果。
其次,这事最恶劣的地方在于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成年人吸毒,自己承担后果也就罢了。但6个未成年人,本来可能只是好奇、被哄骗,或者根本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就这么被直接“喂”了一次依托咪酯。吸毒记录一留,对他们未来读书、就业、甚至征兵政审,都可能是一辈子的阴影。马某作为民警,本该是保护他们的那批人,结果反过来成了“制造受害者”的源头。这已经不是工作失误,而是严重的渎职加犯罪。
法院判他欺骗他人吸毒罪五年,我觉得判得合理。刑法不会因为你“为了完成任务”就网开一面,尤其涉及未成年人和毒品,性质更严重。
最后,说点更现实的。
这种案子曝光了,其实是好事。它提醒所有人:在任何组织里,手段永远不能凌驾于目的之上。禁毒的目的是减少毒品危害、保护社会,尤其是保护年轻人,而不是为了凑数字、为了升职发财去“生产”案子。
对基层民警来说,这也是一个警示:再大的KPI压力,也别碰法律红线,别碰未成年人。聪明人会想办法把任务和底线统一起来,而不是用最下作的方式去“达标”。对上面制定政策的人来说,也该反思一下:指标设计得太僵硬、太唯数字论的时候,往往会逼着下面的人出昏招。
复杂世界里,很多人都在各种压力下生存。有人选择了底线,有人选择了捷径。马某选了后者,现在付出了代价。希望更多人能从这个荒唐的案子里,看清一点:短期投机永远换不来长期的安全。真正能走得远的,还是那些在规则内把事情做好的“明白人”。
你觉得呢?这个事里,最让你觉得荒诞的地方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