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音乐教学设计要领与实施策略
摘要:“教—学—评”一致性作为新课程标准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课程转化的关键技术。在音乐教学中,如何实施“教—学—评”一致性,为学生的主体性学习创造条件,帮助学生构建发展性的学习过程,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首先对“教—学—评”一致性的内涵进行阐述,其次遵循“教—学—评”一致性原理分析音乐教学的设计要领并作规范叙写,最后立足学生立场,提出包括“强调情境,为学生创造主动学习的条件”“重视实践,让学生体验自主学习的过程”“关注信息,使学生葆有持续学习的热忱”等三个方面的实施策略。通过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自主发现、学会学习、收获智慧与提升素养。
关键词:“教—学—评”一致性;设计要领;学生立场;实施策略
2022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预示着新课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教—学—评”一致性强调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和学习评价之间的相互回应,是新课程标准落地的重要举措之一。在音乐教学中,该如何通过“教—学—评”的有机衔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自主建构经验、解决问题呢?对此,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思考与探究,下面以“人音版”音乐教科书四年级下册第六单元“摇篮曲”的教学为例,着重阐述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音乐教学设计要领与实施策略。
一、“教—学—评”一致性的内涵理解
从“课程”和“教学”两个视角来看,“教—学—评”一致性具有不同的内涵。“课程”视角是指“课程标准—教学—评价”之间的一致性;“教学”视角则是指围绕学习目标来实现“教学—学习—评价”之间的一致性。①本文主要从“教学”视角来分析其内涵:
(一)基本原理: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评”一致性
崔允漷等学者结合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科恩提出的“教学一致性”,以及美国教育评价专家韦伯关于“一致性”的界定,将“教—学—评”一致性定义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三个因素协调配合的程度。
“教—学—评”一致性是围绕目标展开的教学实践。其中,“目标”是指学生的学习目标,它既是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又是教学的归宿;“教”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实施的指导活动,以帮助学生达成学习目标;“学”是指学生为实现目标而付诸的学习行为;“评”是指师生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评价,以检测学生学习目标的完成度。因此,以目标为导向,“教—学—评”三因素通过“学—教”“教—评”“评—学”两两之间相互匹配、互为一致,共同组成一个整体。
(二)深入理解:素养导向的“教—学—评”一致性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核心素养为依据,要求从素养目标出发,在教学实践中彰显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教—学—评”一致性因学习目标的深化而有了新的内涵:教师的“教”重在为学生的主体性学习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在综合性、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利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学生的“学”强调“亲身体验学的过程”“能动、自主地学会”,侧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对学习表现的“评”更为关注学生的学习信息与目标之间的吻合度,评价不是给出一个简单结果或结论,而是与“教—学”相融合的复杂、动态的过程,重点在于对学习信息的处理。基于对素养导向的“教—学—评”一致性的深入理解,笔者认为,“教—学—评”一致性需围绕学生的学习过程展开,要为学生的主体性学习创造条件,努力呈现具有“学习中心”特质的课堂样态。
本文遵循“教—学—评”一致性的基本原理,以素养导向为指引,探索音乐教学中“教—学—评”一致性的设计与实施。
二、遵循“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设计要领
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我们需遵循“教—学—评”一致性的基本原理,围绕教学目标,以终为始,按照逆向设计的三个步骤—明确学习结果确定评估办法规划教学过程,抓住“教学目标、评价任务、教学活动”三个要领,规范、科学地进行课堂教学设计。下面以“摇篮曲”单元教学设计为例加以解析。“摇篮曲”单元教学由笔者作整体设计,并指导工作室学员开展课时教学实践。
“摇篮曲”单元共有四首音乐作品,其中两首为歌唱作品(舒伯特的《摇篮曲》与汪玲、杨存德的《摇篮曲》),两首为器乐作品(贺绿汀的《摇篮曲》与勃拉姆斯的《摇篮曲》),都具有速度缓慢、力度轻柔、旋律连贯、节拍富有摇荡感等“摇篮曲”体裁的共同特征。
据此,我们以“音乐体裁”为统领,根据单元教学中“感知理解应用”的学习结构,规划了涉及综合课、歌唱课、欣赏课等课型共三个课时的教学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建构有组织、可迁移的学习经验—音乐体裁与音乐要素密切相关。
(一)明确学习结果,设计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
“教—学—评”一致性的本质是在教学、学习和评价中落实目标。目标是课程教学的灵魂。制订准确而清晰的目标是“教—学—评”一致性的前提。在单元教学中,教学目标一般包括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二者都指向核心素养。其中,“单元教学目标”要整合、融通,作概括性表述;“课时教学目标”要可评、可测和可见,一般用行为动词来表述学生的具体表现,要让素养“看得见”。
我们首先明确了“摇篮曲”单元的预期学习结果:感知节拍、旋律、速度、力度、音色等音乐要素对“摇篮曲”的表现作用,理解“摇篮曲”音乐体裁的特征;能通过演唱、律动表演等音乐活动进行感受与表达;在真实情境中即兴编创摇篮曲,运用已学知识完成迁移。笔者依此并围绕艺术核心素养设计单元教学目标与分课时教学目标。(见表1)
(二)确定评估办法,设计匹配教学目标的评价任务
教学目标的达成要通过完成学习任务来实现,因此,与教学目标相匹配的学习任务应具有评价功能,并明确评价标准,从而体现“学—评”的一致性。附着了评价标准的学习任务即为“评价任务”,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我们应从“做什么”(学习任务)和“做到怎样”(评价标准)两个维度清晰明白地呈现,以帮助学生在理解的前提下完成学习。
比如在“摇篮曲”单元的第三课时中,围绕“能够根据旋律特点听辨中外摇篮曲”这一教学目标设计的评价任务为“聆听两首器乐作品《摇篮曲》,辨别出其中的中国作品”,评价标准为“能够作出正确判断并说出选择的理由,准确视唱旋律,明晰风格特征”,那么这两个维度的表述便会清晰地体现教学目标的质量要求—“对音乐表现要素及其表现作用,以及音乐的体裁、形式、风格的感知、理解和判断基本正确,描述与分析中能较清楚地表明它们的特征”。
(三)规划教学过程,设计嵌入评价任务的教学活动
评价任务在教学活动中发挥导教、导学的作用,教学活动的设计要与评价任务相整合,以便于我们在教学中收集、分析、研判学习信息,关注学生学习信息与目标的吻合度,从而持续促进学生能动地参与学习,实现教学目标,达成核心素养......尊重原创,请勿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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