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民五庭庭长王俊通报了2023-2025年度南京法院科技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市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吴晓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周云妹、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台晓丽等对2023-2025年度南京市科技企业用工纠纷典型案例进行了联合发布。
【基本案情】
曾某任职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岗位工作,在其孕期及哺乳期内,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作不饱和为由扣发曾某绩效工资,拒绝向曾某发放年终奖并在曾某哺乳期结束后,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曾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绩效工资、年终奖等。
市总工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作为曾某的委托代理人,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最终曾某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圆满化解纠纷。
【典型意义】
科技企业通常采取相对灵活的绩效考核制度,但对于“三期”女职工进行绩效考核与待遇调整时,仍应依法进行。本案通过工会指派律师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协同仲裁机构联合调处,依托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推动科技型企业劳动纠纷前端化解,提升解纷质效,充分彰显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优势。
(市总工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