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博士)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2018年7月修订),以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的精神,结合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医学院2025届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我院学制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
评选名额:我院(含模式动物研究所)研究生总计可评选名额为79人(含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考虑。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理相应纪律处分过程中;
(2)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评审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以下两份申请材料(同时需要,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0日(本周四) 22:00。 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各个项目的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扫码或者在以下链接中填写申请信息:https://table.nju.edu.cn/dtable/forms/2716e0c6-5202-4012-9a7c-7daeefb43bfc/ |
| 申请人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作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
| 经导师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荣誉称号】模块对申请人所填内容审核。 导师审核截止时间同样为3月20日(本周四)22:00,请各位申请人提醒导师及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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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班级按照不超过毕业人数15%的比例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 |
| 学院评审委员会充分征求意见后审核确定初评人选,并在本公众号公示;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进行表彰,获表彰同学自行在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荣誉证书。 |
关于评选对象:AB提升计划延期博士生可以参评,其他延期毕业生须在延期期间有特别突出的成果,在提交材料时需做特别说明。
关于评选条件:所有申请学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若条件之外的研究生申请,请在申请时一并提交导师签字的推荐信和本人情况说明。
已被评为2025年度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者;
(3)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2025年度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为申请2025年度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