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雨花台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施教区范围
板桥街道:孙家社区、永安社区、三山社区、新建社区;南京市建通墙体材料总公司原职工宿舍及建绿新苑;永安花苑、绿洲南苑、殷富花苑。
三、学区生报名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具有我校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按我校施教区报名入学。
2.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1)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毕业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3)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4)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我校施教区的在我校报名。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
(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试行“长幼随学”。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本区初一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我校申请“长幼随学”,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四、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1日至23日,施教区户籍新生家长可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数据是否通过。
特别提醒:5月21至23日,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施教区户籍新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到我校线下核验,截止时间5月23日17:00。
5月28日,本区户籍新生监护人可在“我的南京”查看审核进度。
6月4日至5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登录“我的南京”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
8月10日前,新生监护人登录“我的南京”查看录取结果,同时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五、线下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和地点
线上报名数据校验未通过的家长,请监护人根据短信要求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及学生页),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5月21至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我校线下核验,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7:00。
地点:雨花台区孙中路与宁桥北路交叉口北150米孙家初级中学行政楼一楼阶梯教室
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86719330(曹老师)、86719336(顾老师)
本办法由南京市孙家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注:招生详情可关注南京雨花教育微信公众号:雨花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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