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业内聊得比较多的一个案例,就是南京众山电池电子有限公司,因为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被定性为偷税,最后补缴税款、滞纳金再加罚款,前后花了一百多万元。小编也查询了这家企业的相关材料,经分析不难发现这家公司的操作方式,真的和不少企业现有处理研发费用的方式很相似,在这里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想通过研发费用的路子合法节税,合规得前置,这才是一家企业能长久走下去的根本。
据相关资料显示,南京众山电池的问题主要是在 2021 到 2023 年通过虚增研发费用的方式,多申报扣除了 357.88 万元。细看其做法,大都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研发人员工资这块确实乱,一些根本不参与研发的人员成本,也被算进了研发费用。可以想象一下三年光是这部分违规计入的工资就超过 250 万元是一个什么概念,直接占到虚增费用总额的七成以上了。说到这里,大家也都明白,这就是想把企业日常经营的开销,包装成研发投入,以此换取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其次是研发用料和生产用料混在一起用,剩余材料也不做冲减。这点在制造业领域尤其常见,企业相关人员在领料时也不去作项目的区分,生产用的和研发用的随意领。更关键的是,研发领完剩下的材料,就直接转给生产部门接着用,而账上又不做任何的转出扣除。这部分费用统计下来就有 55 万多,就等于是把生产消耗的材料,重复算进了研发的成本里,这样的现象还有很多。
此外还有一个更突出的问题便是共用设备的折旧分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表面看着合理,却缺乏依据。企业购买的设备往往会有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情况,这时候需要的是按设备实际使用时间来拆分折旧。但这家公司研发费用相关的工时记录、设备使用台账统统都没有,折算比例也缺乏依据,在计算的过程中就把大量本该算在生产上的折旧,全都挪到了研发费用里。三年累计这部分已经超过 52 万元,直接把研发费用虚高了一大截。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是税务部门直接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后,主动开展稽查的。将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加计扣除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对比发现存在明显差异,其费用结构也很不合理,这些疑点直接触发了风险核查。
面对检查企业给了一套很完整的研发资料,想蒙混过关。但稽查人员并没有只看纸面文件,而是到生产现场实地核查,逐一核对生产记录、考勤表、领料单和设备运行日志,还和生产负责人、一线员工、项目负责人逐一核实,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企业虚假研发的事也被做实。
2025 年 7 月,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将企业行为定性为偷税,最终追缴税费 53.90 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26.84 万元,合计处理处罚 100.23 万元,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说到底,企业的初心原本是想少交五十多万的税款,可最后不仅没享受到,还额外承担了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还会背上偷税的信用污点,对企业的发展简直得不偿失。
这起案例,对相关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一节合规课。毕竟吃过亏才知道,研发费用合规绝不是小事,这里小编也围绕企业想把研发费用做规范的角度梳理了一些值得重点关注的几方面。
第一是人员工时要记清楚,研发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要明确区分,谁参与了研发、参与了多长时间,都要有真实记录;
第二是材料领用要规范,研发用料单独标注项目,用不完的剩余材料及时转出,别和生产用料混在一起;
第三是共用资产折旧要合理分摊,设备、厂房这类共用资源,必须有实际使用依据,按真实比例分摊,不能凭空估算。
对企业而言,研发投入是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合法享受税收优惠也是降低经营成本的合理方式,但如果为了短期利益放弃合规底线就得不偿失了。只有守住合规这条底线,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时,才能真正安心,发展之路才能更稳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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