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务工作部信息设备运维人员1名、环境艺术工程系化学实验室管理员1名、后勤服务部食堂食品安全员1名。
二、招聘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http://www.njgzx.cn/)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校务工作部信息设备运维人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学生电脑机房的维护与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电脑硬件、软件技术,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故障排除能力;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机房管理、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软件相关技能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40周岁;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有学校信息设备维护(含学生电脑机房管理、电脑和打印机等硬件维护)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2.环境艺术工程系化学实验室管理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需具备化学检验工或化学分析等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分析化学和环境监测实验操作和实验室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实验室基本仪器,具备危险化学品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具备实验室内审员资格证书或危废管理培训等证书者优先考虑;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分析化学和环境监测实验操作以及实验室管理经验丰富者可放宽至40周岁。(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化学、安全类、管理类。
3.后勤服务部食堂食品安全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工作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食堂出入库管理及台账,工作细心负责,有较好的团体协作精神;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gzxrsc@126.com,请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下载填写《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应聘材料”,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通过的,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核,复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为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公布;
3.面试:
(1)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58号);
(4)面试形式:岗位能力测试(50%)+ 结构化面试(50%)。
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低于60%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1.聘用单位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成绩及排名等;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和相关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公告由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6479362;联系人:周老师、潘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025-86479517;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