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5 - 7人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和道德品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包括班委(团支委)代表及班级普通学生代表等,确保评议的全面性和公正性。评议无异议后,组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报送学院审核。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和评定,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院院长助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经评审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这一环节确保了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后续评审打下坚实基础。
(五)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人选的资质进行评审,确定获助学生人选,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关助学金。这一过程体现了学校对评审工作的严谨态度,确保每一位获助学生都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