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下午

市工商联联合市检察院在南京AI智能体集散中心共同举办第二十三期宁商法治学堂。活动邀请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邵子媛、贾洋洋和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张承东围绕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市工商联二级巡视员钱卫冰主持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蒯建欣,雨花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市检察院、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雨花台区检察院、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市、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共50余人参加活动。




雨花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邵子媛作《OPC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法律知识宣讲。
她表示

OPC面临常见法律风险有四种:
★ 首先是面临公私不分这个最大的“定时炸弹”,表现为公私账户混用、财务制度缺失、财产混同,希望OPC企业要严格隔离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规范财务审计,留存资金使用痕迹;
★ 其次是面临知识产权风险,在AI时代,既要防“抄袭”,又要防“被抄袭”,希望OPC企业合理使用AI,及时确权留证据,做好保密防外泄;
★ 再者是面临虚假宣传与不当竞争风险,希望OPC企业绝对不能伪造名人形象带货,AI生成内容必须人工复核,并在前端显著标识AI生成内容;
★ 第四是面临经营与融资风险,常见为骗取政策补贴,横向关联交易等,希望OPC企业实事求申报补贴,保持多主体独立运营。
总之,公是公、私是私,AI虽强、原创为王,数字人、不骗人,拿补贴、走正道。


雨花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贾洋洋作《数据安全风险识别与防范》法律知识宣讲。
★ 首先,他分析了企业数据安全态势,认为软件信息类企业面临三大风险:对外侵犯他人数据被追责,对内自身数据不保受损,拒不履行安全义务被罚,为此,他简要介绍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我国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和相关法律要求。
★ 其次,他从三个典型案例出发,介绍了如何识别数据安全风险,希望企业要防范对外侵权,规范数据获取渠,规范个人信息采集,禁止数据交易流转;要防范自身数据被盗,管住内部人员,筑牢技术防线,建立维权机制;要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常态化自查培训,健全应急机制,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承东作《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解析》法律知识宣讲。
★ 他从三个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侵犯中小投资者的违法事实,宣讲了《证券法》有关归入权的法律规定,并在立法目的上阐明了六大法律制度突破的现实意义;
★ 通过对三个典型案例的对比分析,对中小投资者提出了启示:警惕“蹭热点”,注意识别“隐性陷阱”,了解维权渠道,保护交易记录,理性投资是保障;
★ 也对企业经营者提出启示:信息披露无“擦边球”,蹭热点得不偿失,董监高不能“甩锅”,规范内部管理,慎用媒体宣传,守法合规是底线。


钱卫冰作总结讲话。他感谢市、区检察院和法律顾问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
他表示

★ 当前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来临,OPC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快速发展的同时必然会伴随法律风险,可谓“一人决策”有效率、“一人担责”是现实;
★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直接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的管理缺位将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 中小投资者保护关乎企业融资信誉与市场稳定,是企业合法合规建设的重要环节。
三位授课专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送来了“护航宝典”。

他希望
广大民营企业要建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立业,在法治轨道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活动开始前,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中国软件谷南京AI智能体集散中心。

内容来源:市工商联经济处
初审:程太兵
编辑:任瑶琳
校对:徐元皓、陆春花
审核:陈荣、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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