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入围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TCC26005103495)
二、招标内容
为促进招标人高效、专业处理法律事务,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及本项目要求,入围采购律所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诉讼案件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招标人分4个包件公开采购律师事务所。本项目入围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按两年期限签订。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委托入围律师事务所实际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件名称 | 入围采购对象 | 入围数量 |
第一包:总行(含南京地区分行)资产保全类(非批量化)——诉讼案件代理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 律所及律师,以律所为单位 | 入围的律所数量不超过20家,每家律所参与投标的律师不超过2个团队,总人数不超过6人。 |
第二包:总行(含南京地区分行)资产保全类(批量化)——诉讼案件代理(含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类)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 入围的律所数量不超过5家,每家律所参与投标的律师不超过2个团队,总人数不超过6人。 | |
第三包:总行(含南京地区分行)非资产保全类诉讼案件代理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 入围的律所数量不超过15家,每家律所参与投标的律师不超过2个团队,总人数不超过6人。 | |
第四包:全行涉外法律服务(包括诉讼代理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 入围的律所数量不超过5家,每家律所参与投标的律师不超过2个团队,总人数不超过6人。 | |
注:1、本项目4个包件可兼投也可兼中,评标顺序同包件顺序。
2、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分所以及总所下不同分所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仅认可投标人自身的材料(即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总所的,须提供总所自身签署的业绩、总所自有人员及其总所自有的其他材料,分所相关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须提供分所自身签署的业绩、分所自有人员及分所自有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所属总所及其他分所相关材料不予认可)。
3、各包件入围律所数量须遵循以下规则:
①入围律所10家及以上的,有效候选律所的数量不得低于入围律所数量的1.5倍;
②入围律所7-9家的,有效候选律所的数量不得低于14家;
③入围律所6家及以下的,有效候选律所的数量不得低于入围律所数量的2倍。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三包:总行(含南京地区分行)非资产保全类诉讼案件代理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成立时间满3年。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在招标人任一经营区域范围内(江苏、北京、上海、杭州)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须在上述任一地区有住所。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律所介绍截屏(截屏必须包含律所住所信息)。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机关处罚、行业处分记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律所介绍截屏(截屏必须至少包含律所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2、投标人律师团队律师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上载明的执业机构须为投标人。
(2)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机关处罚、行业处分记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律师介绍截屏(截屏必须至少包含律师首次批准执业日期、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2家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收诉讼、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名称、签订时间、拟任本包件律师团队律师姓名等合同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拟任本包件律师团队律师姓名等关键信息,则还须提供裁判文书(裁判文书至少包含代理的当事人名称、拟任本包件律师团队律师姓名、裁决时间等)或授权书(授权书至少包含清晰的委托人印章、拟任本包件律师团队律师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时间)。同一法人单位案例不重复计算;案例证明材料中包含多名律师的,可分别计算。
3、投标人应当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投标人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4、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分所以及总所下不同分所之间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8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6月10日下午14:30整。
项目说明会形式:远程异地网络会议。
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www.jstcc.cn平台下载“远程异地项目说明会须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1室。
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2楼
邮政编码:210011
联系人:商珺夷 薛弘宇 叶子超 徐悦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3355508281 18001595837 18551720186
电子邮件:yefc@jitc.cn
招标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联系人: 叶逢霖 黄晓淇 汪慧敏
电话:025-83079377 025-83077689 025-8307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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