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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与解答新闻发布会召开
参会记者聚焦市民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
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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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无证网约车和司机营运,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合规经营者权益,还存在安全隐患,请问南京在非合规营运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刘向东:
无证网约车及无证营运行为,严重扰乱行业秩序、侵害合规经营者权益,同时存在重大交通安全与隐私安全隐患,是我市网约车行业治理的核心重点。近年来非法营运事故频发、教训惨痛:2026年5月,G40沪陕高速南阳桐柏段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肇事,致13死3伤;2025年广州番禺无证网约车司机带病营运肇事,致1死4伤;2024年重庆江津高速非法营运网约车超速超员,造成6死1伤。
我市出台的《办法》及《细则》,为非合规营运治理明确了执法标准和全链条监管体系。我们秉持“平台主责、部门联动、综合施策、长效治理”思路,从源头、路面、协同三方面精准发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从源头肃清非合规运力
严格落实《办法》《细则》要求,督促平台执行人车全周期审核、动态清退机制,严禁聚合平台为无证主体接单。通过核查投诉、入企检查、数据比对,严处平台违规派单、人车不符等行为,追缴退还违规收益;联动公安清退不合格驾驶员、淘汰问题营运车辆,常态化核查平台合规运营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置。
强化路面精准执法
挤压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精准布控严查,联合公安在机场、火车站、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对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规范合规码应用,市民扫码可核验真伪,可以通过12328热线举报伪造、遮挡合规码及无证营运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在依法处罚的同时,重点宣讲非法营运车辆未投保营运保险、事故后理赔无门、乘客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法律风险,引导从业者合规办证、依法从业。
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夯实长效治理根基
依托《办法》《细则》建立平台、驾驶员信用档案,将服务信誉考核与运力申请挂钩,对失信主体约谈整改、公开警示。深化交通、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共享合规车辆信息与非法营运查处信息,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对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事故的,保险机构可以依法拒绝赔付,从保险端强化源头约束。同时督导平台规范经营、保障司机权益,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截至2026年4月,我市网约车人车双合规订单率达98%,位居全国36个中心城市第五,非合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以《细则》施行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细化考核举措、提升监管精准度,普及合规码应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守行业安全合规底线,全力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和行业有序发展。
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明确,放开个人办理网约车运输证的渠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请问在个人办证方面,是如何依据《办法》《细则》落实政策的?个人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同时,在放开个人办证后,如何通过运力调控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玮:
依据《办法》《细则》规定,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可分为企业或个人。我市放开个人办理网约车运输证,为符合条件的无证车辆、驾驶员打通合规转化渠道,兼顾行业规范发展与灵活就业需求。《细则》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方意见多元:有意见提出,放开个人办证可降低挂靠成本、斩断中介乱象、激活合规运力、遏制黑车滋生;也有不同声音担忧,个人车辆分散经营存在管理难、安全风险高、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建议严控投放规模。对此,我市综合各方诉求、结合市场与监管实际,坚持放管结合、公开规范,通过适度投放、分类配置的方式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新政要求
明确个人办证准入条件
个人申办网约车运输证,需先取得我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满足四项核心要求:本人专属营运车辆、无近期同责亡人交通事故、无行业负面失信记录、接入合规平台统一管理。申办车辆须为本地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登记年限不超过2年,车况达标并配齐定位、视频、报警等安全设备,合规申办细则可通过“南京交通执法”公众号查询。
规范全流程办理
保障公开透明公正
我市推行个人办证全线上办理、全流程信息公开。运力名额实行分类配置,兼顾企业规模化运营与个人灵活就业,以4月投放为例,全市新增1000辆网约车额度中,专项分配50辆面向个人。申请人可在月度申报时段内提交申请,若申请人数超额,将由交通部门组织公证摇号,全程公示规则与结果。中签人员需在2个月内完成办证,证件最长有效期不超过8年。
健全动态调控机制
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我市严格落实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月监测合规网约车的日均订单总量变化幅度、单车日均订单量、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等核心指标,动态启停运力投放,严控运力无序增长。持续实行企业、个人额度差异化投放,规避行业垄断与扎堆竞争。同时强化全链条监管,定期核查个人车辆、驾驶员资质,清退不合规主体,督促平台将个人车辆纳入统一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以《办法》《细则》为遵循,平稳有序推进个人办证工作,动态优化运力调控措施,既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从业权益,也维护网约车行业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细则》的出台,为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提供了制度支撑。请问工会组织在落实新政要求、保障网约车驾驶员劳动报酬、休息权益、职业保障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帅小平:
市总工会始终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坚持制度落地、协商破题、服务暖心,全链条保障网约车驾驶员合法权益,具体举措主要有四方面:
建强组织体系
夯实维权根基
我市率先成立网约车行业工会联合会,搭建“市总—行业工会—平台工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广泛吸纳驾驶员入会,将分散的从业群体规范化组织起来。同步推动各合规网约车平台建立工会组织,为后续开展集体协商、维护驾驶员权益筑牢组织根基。
深化集体协商
锁定核心从业权益
依托《办法》《细则》相关规定,重点围绕薪酬、算法、用工三大维度开展专项协商。薪酬分配上,联合行业协会、驾驶员代表,与平台协商落实阳光抽成制度,公开抽成上限,明示订单收支明细,杜绝隐性克扣,严禁强制驾驶员承接“一口价”“特惠单”,保障司机自主接单权。算法规则上,规范平台算法应用,禁止将服务计分与派单时长挂钩、限制驾驶员多平台接单,严格落实疲劳驾驶管控要求,强制驾驶员按时休息。用工管理上,推动平台分类规范用工,对符合劳动关系的依法签合同、缴社保,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工会全程参与纠纷调解、诉求反馈,助力从源头减少用工矛盾。
强化权益兜底
筑牢保障防线
依托《办法》《细则》要求构建社保、职业伤害、维权帮扶三重保障体系。引导灵活就业驾驶员参保社会保险,推动试点平台落实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强化从业风险兜底。在交通枢纽、工会驿站设立法律服务站点,提供免费咨询、纠纷调解服务,畅通驾驶员申诉渠道,协助解决不合理处罚、异常扣分等诉求。常态化开展困难驾驶员帮扶救助,对重疾、意外事故困难家庭予以关爱帮扶,为新入会司机赠送互助保障,缓解从业后顾之忧。
优化暖心服务
提升从业归属感
聚焦驾驶员从业痛点,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常态化建设运营网约车司机驿站,提供休息、热饭、饮水、如厕等便民服务,解决临时休息难题。常态化开展健康宣教、心理疏导、寒暑慰问等关爱活动,守护驾驶员身心健康。精准对接从业需求,优化配套服务、降低从业成本,持续提升驾驶员职业认同感与城市归属感。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持续以《办法》《细则》为遵循,深化多部门协同,推动协商成果落地见效,不断完善权益保障和服务体系,让网约车驾驶员劳有所得、休有所息、难有所助,切实感受到工会温度和城市温情!
问:《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细则》为网约车行业价格与算法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请问南京将如何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价格行为、强化算法合规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晖: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本市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则条款,坚持依法监管、协同共治工作原则。重点围绕规范平台价格行为、督导算法合规运营、深化跨部门联动监管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力维护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举措:
加强平台价格行为监管
督导规范经营收费行为
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平台应当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严防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是按规定明码标价。各类平台应当在其APP应用程序醒目位置公示计价标准、优惠规则等内容,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标价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是督导规范收费行为。依据价格法律法规,督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做到诚信合规经营,避免出现低标高结、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低于成本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强化计价规则公示监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细则》相关规定,督导平台调整计价、收费相关交易规则前,依规提前对外公示,并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切实做到规则调整全程有序合规。
落实国家算法监管要求
督导平台算法合规治理
遵照国家算法监管和我市《办法》《细则》相关规定,依职能配合网信部门做好平台算法监管工作。
一是严防出现垄断行为。网约车经营者应当遵循规则公平、算法向善、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的总原则,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出现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
二是规范定价算法运行。平台在针对新老客户及不同消费群体开展价格促销,应当合理确定并明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杜绝出现依据乘客消费习惯、支付水平等个体特征设置差别化不合理定价。
三是引导平台公平市场竞争。督促平台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规则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强迫驾驶员在本平台和其他竞争性平台间作出选择,限制驾驶员多平台接单,侵害驾驶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市《办法》《细则》为遵循,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化与网信、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共治,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结合投诉举报常态化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或核查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问:网约车驾驶员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关系、社保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等问题备受关注。请问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南京在规范平台用工管理、保障驾驶员社保权益、化解劳动纠纷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郁永春:
市人社部门立足部门职能,严格落实《办法》《细则》关于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聚焦网约车驾驶员劳动权益保障,重点从用工规范、社保保障、纠纷化解三方面推进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规范平台用工管理
落实分类用工要求
依据《办法》第二十八条、《细则》第三十四条及第四十九条规定,指导并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分类规范用工:
一是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驾驶员,督促平台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核心条款,依法落实用工主体责任;
二是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驾驶员,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约定报酬结算、服务时间与休息、违约责任等内容,明晰双方权责;
三是开展用工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源头规范用工秩序。
提升社保服务质效
增进民生保障福祉
紧扣《办法》第二十九条、《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要求,多渠道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社保相关权益:
一是落实劳动关系依法参保。督促平台企业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驾驶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是引导灵活就业参保。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驾驶员,引导其自愿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是配合落实职业伤害保障。按照职责协同相关部门,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网约车驾驶员职业伤害保障相关责任,保障驾驶员从业期间职业伤害权益。
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维权服务渠道
依据《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完善网约车领域劳动权益纠纷处置机制,高效化解矛盾:
一是畅通维权诉求渠道。依托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受理网约车驾驶员涉劳动权益侵害相关投诉举报与争议申请,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处服务;
二是依法处置劳动诉求。对驾驶员反映的欠薪等劳动类问题,依法核查并依规处理;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交通运输、网信等相关部门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凝聚监管合力,协同处置侵害驾驶员劳动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持续以《办法》《细则》为遵循,聚焦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不断做好用工规范、社保保障、维权服务,切实加强网约车驾驶员权益保障,助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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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交通
编辑:王 婉
审核:高 鹏
发布:林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