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身之本。请所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牢记还款责任、恪守契约精神,依规按时足额还款,维护个人良好征信。
还款常识:
1. 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承担利息,12月20日前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展期。
2. 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2年(或3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
3. 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每年12月1日前主动联系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同时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4. 违约后果:逾期记录将载入个人征信,影响信用卡、房贷、车贷等;银行计收罚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本息;恶意欠款可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查询还款金额: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cdb.com.cn)。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21日-12月20日;逾期利息随时可查;提前还款可选择结清一个合同或偿还部分本金(≥500元且为100元整数倍),申请当月不可撤销。
如何还贷:
1. 国家开发银行网上还款: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操作。
2. 支付宝还款: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点击“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和身份证号码,核对后确认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