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考生需特别注意: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书籍、稿纸、资料、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计算器、具有计算功能的直尺(三角板)、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我校招生考核采用“智能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的安检模式,进入考点须经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考场须经金属探测器检测。考生进入安检门前,要认真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将电子设备类、金属物品类以及其他违禁物品交给送考人员保管,以便快速、顺畅通过安检门。
如不慎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点,务必在开考前交出,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将违禁物品放至指定区域。如未交出,开考后,无论是否开启或使用,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考试工作人员对于考生携带的个人物品不负保管责任,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严守考场规则。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不能动笔答题,不能在试卷、草稿纸上随意写画,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不能填涂、修改、擦除任何信息。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若出现上述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考试期间每个考场全过程监控和录像,考试结束后通过视频录像回放能查证考生违纪与否,考生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3.谨记答题规范。作答选择题时,用2B铅笔将选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纸对应题号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线条及符号等须清晰。特别提醒,以下情况答题无效:在试卷上、草稿纸上作答无效;在答题纸规定的答题区域外作答无效;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纸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视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
4.根据教育部规定,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凡在报名、考核等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处理。发现存在作弊、替考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