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深度拆解
论文的基本信息
刘同舫, 2026. “现实的意识”:马克思对传统语言观的实践变革与当代回响[J/OL]. 南京社会科学(5): 33-40.
基本观点
刘同舫(2026)认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语言是一种现实的意识",并非一个孤立的语言学命题,而是以"实践"概念为枢纽,将语言的存在论基础从内在主体性(精神、理性、意识的自我建构)彻底迁移至外在关系性(社会交往关系与物质实践)的哲学革命。这一变革不仅扬弃了从古希腊"逻各斯"到近代精神语言观的理性传统,更在当代哲学"语言学转向"的背景下,揭示出马克思早于并深于当代语言哲学的奠基性地位,其根本差异在于马克思坚持物质为语言奠基,而非语言为物质奠基。
论文核心术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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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各斯(Logos) | 古希腊语境中语言与宇宙理性秩序的同一性,语言被视为超越感官、揭示存在本质的理性形式 |
| 内在主体性 | 近代形而上学的语言观基础——语言是主体意识或精神的自我建构产物,封闭于主体内部 |
| 外在关系性 | 马克思实践语言观的核心基础——语言生成于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现实实践关系之中 |
| 现实的意识 | 马克思对语言本质的规定:语言是在社会交往关系中生成的、源于交往需要的、具有物质形式的意识,区别于纯粹精神/思辨意识 |
| 非现实的意识 | 脱离社会交往关系、囿于形而上学内在主体性的语言形态,表现为与意识形态合谋的异化语言 |
| 精神语言观 | 近代形而上学中以赫尔德(民族精神)、洪堡特(内在精神)、黑格尔(绝对精神)为代表的三种语言观形态 |
| 语言学转向 | 20世纪西方哲学将"哲学问题"转化为"语言问题"的思想运动,代表人物包括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 |
| 实践语言观 | 马克思以"实践"概念为枢纽建立的语言观:语言是物质实践与社会交往关系的历史性产物 |
论文的问题谱系与理论定位
这篇文章置身于两个相互交错的学术脉络之中。其一是马克思哲学内部关于“实践”“意识”“语言”关系的重新阐释,其二是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之后,语言问题上升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背景。
文章开篇即指出,随着“哲学问题是语言问题”的思潮兴起,马克思的语言观逐渐受到国内外学界关注;但作者随即提出一个判断,既有研究虽然成果丰富,却“相对缺乏从实践维度对马克思语言观的文本学考察和具体内涵阐明”。这意味着,本文并非一般性地讨论马克思是否有语言哲学,也不是把马克思语言观附属于当代语言哲学的某一支流,而是试图回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脉络中,追问马克思何以可能提出“语言是一种现实的意识”这一命题,以及这一命题如何构成对传统语言观的实践性变革。
文章真正回应的“真问题”,并不是“马克思是否谈论过语言”这样外在的文献问题,而是语言的存在论基础究竟在哪里。传统语言观将语言理解为理性、精神、主体意识或逻辑结构的表现,因而语言始终被安置在人类理性建构的思想世界之中。
作者认为,从古希腊“逻各斯”传统到近代形而上学的精神语言观,语言都被内在化为某种主体性产物。马克思的革命性之处,恰恰在于他把语言从内在主体性的封闭结构中解放出来,将其重新奠基于现实的、外在的、社会性的实践关系之中。
作者在摘要中已经凝练地提出全文主旨,“马克思扬弃了‘逻各斯’的理性传统,将语言视为人的意识与物质形式的联动产物,以外在关系性为基础实现了对传统语言观的实践变革。”这一判断构成全文的理论轴心。
因此,本文的“对话对象”具有多重层次。最深层的对象是古希腊以来的“逻各斯”语言观。作者把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所代表的理性传统视为西方语言观的思想源头,语言不是单纯交流工具,而是能够揭示宇宙理性秩序的逻辑本身。由此,语言与存在、思维、理性之间建立起一种先验同一性关系。第二层对话对象是近代形而上学中的精神语言观,尤其是赫尔德、洪堡特、黑格尔。赫尔德把语言归于民族精神,洪堡特把语言视为精神器官,黑格尔则把语言纳入绝对精神的逻辑运动之中。作者并非简单否定这一传统,而是承认马克思从中继承了“语言与思维之间统一关系”的问题意识;但同时,作者强调马克思对其进行了根本性的颠倒:语言不再是精神自我展开的内在形式,而是在社会交往中生成的现实意识。
第三层对话对象是当代语言哲学,尤其是哈贝马斯、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所代表的语言学转向。作者承认这些思想家与马克思具有某种相似性,即他们都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主体哲学,都试图通过关系性思维重构语言的基础。然而,文章的关键区分在于当代语言哲学往往把语言理解为实践活动、社会关系乃至世界构成的存在论基础,而马克思则坚持相反方向,即社会交往关系和物质实践活动才是语言的基础。作者明确写道:“对于马克思而言,语言是人类实践活动产生的历史性产物;但对当代语言哲学而言,语言则是为整个人类实践活动奠定存在基础的思想根基。”这一差异构成全文后半部分最重要的理论定位。
论文的论证逻辑
全文的论证起点,是对传统语言观内在结构的历史追溯。作者并不急于解释马克思所谓“现实的意识”,而是先回到古希腊哲学中“语言—逻各斯—理性”的原初关联。只有揭示语言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如何一开始就被赋予理性本体论地位,才能说明马克思的语言观为什么不是一个局部修正,而是一场实践变革。作者首先指出,在古希腊语境中,“逻各斯”的本义包含“话语”“词语”,语言因而被理解为能够表达宇宙理性秩序的形式。赫拉克利特将逻各斯视为贯穿宇宙的本质,巴门尼德则通过“可言说”与“存在”的关联,将语言、思维和存在联结起来。在这一传统中,语言并非经验性的交流工具,而是超越感官世界、通达存在本身的理性形式。作者由此确立了传统语言观的第一重前设,即语言被理性化了。
在这一基础上,作者将论证推进到近代形而上学。古希腊语言观把语言纳入宇宙理性秩序,近代形而上学则把语言纳入主体精神结构。笛卡尔以来的“我思”转向,使语言逐渐成为内在意识建构的产物。作者在这里安排赫尔德、洪堡特、黑格尔三种精神语言观,并非只是思想史罗列,而是通过三者展示“内在主体性”的逐渐深化。赫尔德把语言归于民族精神,语言是类本质或民族精神的历史表达;洪堡特进一步将语言视为精神器官,是精神自发流射的形式;黑格尔则把语言纳入绝对精神的逻辑运动,使语言成为概念自我展开的环节。三者之间存在差异,但在作者看来,它们共享同一结构:语言的根基仍在精神、意识或主体之内。换言之,传统语言观虽然从宇宙理性转向人类主体,但并未真正突破理性主义形而上学的内在框架。
此处论证的精妙之处在于,作者并未把马克思同传统语言观做简单的断裂式对立。相反,作者承认马克思继承了精神语言观中关于语言与思维统一关系的洞见。文章明确指出,赫尔德、洪堡特和黑格尔都没有把语言仅仅视为外在工具,而是把语言理解为人类精神的思维方式,这恰恰构成马克思后来提出“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的前提性语境。也就是说,马克思不是退回一种粗糙的工具主义语言观,而是在承认语言与意识内在关联的同时,改变这一关联的基础。传统哲学的问题并非在于它说语言与意识有关,而在于它把这种关系理解为意识内部的自我建构。马克思保留了“语言—意识”的统一关系,却把这一统一关系从主体内部迁移到实践关系之中。
为了完成这一迁移,作者引入全文最重要的切入口:“实践”的外在关系性。文章认为,马克思之所以能够破解近代形而上学的二元困境,是因为实践本身不是纯粹主体活动,也不是单纯客体对象,而是一种关系性的中介活动。在传统主体哲学中,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难以克服的对立。如果客体只是主体意识的对象,那么外部世界就被内在化;如果主体无法通达客体,那么认识就陷入二元分裂。黑格尔试图通过精神辩证法克服这种对立,但由于对象最终仍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设定,外在现实性被取消,二元论变成了绝对主体的一元论。作者在这里借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批判指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这说明黑格尔式思辨语言观的根本缺陷,不在于缺少辩证法,而在于缺少现实的、感性的实践活动。
于是,作者进一步指出,马克思通过实践概念把语言重新奠基于外在关系性之中。语言不是内在意识的产物,而是社会交往关系中生成的现实产物;语言也不是纯粹理性结构,而具有声音、空气振动等物质形式。这里,作者抓住《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句极富物质性的表述:“‘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这被用来反转整个传统语言观:如果语言以声音、空气、物质形式出现,那么它就不可能被还原为纯粹精神;如果语言总是“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那么它也不可能被理解为封闭的自我意识。语言的本质由此被重新规定为一种实践中介,它连接意识与物质,也连接自我与他人。

在完成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之后,文章转入第二个核心问题:语言的“外在关系性”究竟是什么。作者并不满足于抽象地说语言具有外在关系基础,而是通过马克思文本内部的发展,揭示这一基础如何从自然性关系转向社会性关系。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将语言同感性自然界联系起来,认为语言“具有感性的性质”,是“思维本身的要素,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这一阶段的马克思已经突破了近代形而上学的内在主体性,因为语言不再只是意识内部的形式,而是人与自然界之间感性关系的表现。然而,作者指出,这一理解仍然停留在自然性关系层面,尚未进入语言生成的真正社会历史条件。这里的推论动作非常重要:作者并不是否认《手稿》的意义,而是把它视为一个过渡阶段。马克思语言观的成熟,不在于从精神到自然的转移,而在于从自然到社会的深化。
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随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语言的外在关系性基础被明确为社会交往关系。文章强调,马克思在谈论意识和语言之前,先分析人类历史的四个原初因素:物质生活的生产、新需要的产生、生命的生产以及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物质联系。作者借此说明,马克思不是从孤立主体出发推导语言,而是从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出发理解意识和语言的生成。只有在人类为了满足需要而进入物质生产与社会交往时,意识才出现;而语言与意识一样,是在人与人的交往需要中产生的。文章在这里引用马克思的经典断言:“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之所以是“现实的”,是因为它源于现实交往需要;语言之所以是“意识”,是因为它与人的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之所以是“实践的”,是因为它总是嵌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随后,作者引入一个反向证成。通过异化语言和意识形态语言的批判,说明脱离社会交往关系的语言会变成“非现实的意识”。这是全文论证中较有张力的一步。作者不仅正面说明语言如何成为现实意识,还反面展示语言如何在形而上学和意识形态中丧失现实性。在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蒲鲁东以及“圣麦克斯”时,马克思揭露了抽象语言如何制造虚假意识形态。作者指出,当语言脱离具体社会交往关系,仅停留在内在主体性或抽象思想王国之中,它便会与意识形态合谋,成为遮蔽现实关系的工具。此时语言不再是现实意识,而是独立于现实生活的“非现实的意识”。这一反面论证强化了全文主旨:语言的真实性不来自概念的自洽,而来自其与社会关系、物质交往和现实实践之间的联系。
文章第三部分把马克思实践语言观放入当代哲学“语言学转向”的背景中,进一步展开比较。这里的论证策略是先建立相似性,再揭示本质差异。作者承认,马克思与当代语言哲学都批判传统形而上学,尤其是以意识内在性为基础的主体哲学;二者也都试图通过关系性思维重构语言。哈贝马斯关于后形而上学、语言学转向和克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概括,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的思想,海德格尔关于“语言是存在之家”的命题,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对传统主体语言观的突破。因此,马克思实践语言观不是与当代语言哲学毫无关系的外部理论,而是在问题意识上同它们具有深层亲缘性。
然而,作者真正要强调的是差异。对哈贝马斯、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当代语言哲学家而言,语言往往成为社会关系、生活形式或存在显现的先在基础。语言不只是被实践生产出来,反而被赋予构成实践、世界或社会关系的基础性地位。作者认为,这一方向仍然存在重返内在主体性的危险:语言虽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我意识,却仍被置于思想结构、语法规则、道说或交往范式的优先位置。马克思的实践语言观则坚持相反的优先性:不是语言为物质实践奠基,而是物质实践和社会交往关系为语言奠基。作者明确指出:“马克思实践性语言观的外在性表现为物质为语言奠基,语言是一种‘物质形式’,当代语言哲学则以语言为物质奠基,物质只是语言的思想表现,这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性。”这句话几乎可以视为全文同当代语言哲学对话的核心结论。
全文最终回到马克思实践语言观的当代意义。作者认为,马克思早在当代哲学语言学转向之前,就已经对形而上学语言观展开了批判,并提出了以社会交往关系为基础的实践解决方案。因此,马克思不仅可以作为语言学转向的一个补充资源,而且可能提供其被遮蔽的奠基性线索。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能够纠正当代语言哲学的一个根本偏差。当语言被提升为世界构成的基础时,物质实践和社会关系容易被语言叙事所遮蔽,而马克思提醒我们,语言本身也是历史的、社会的、物质的产物。由此,文章在结尾将马克思语言观的研究进一步扩展到《资本论》及其手稿、晚年《人类学笔记》等文本,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主要从交往关系理解语言,而后来的资本主义批判则能够进一步揭示语言在商品拜物教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异化的底层逻辑。这一开放性的结尾,使全文不止于解释一个经典命题,而是为马克思语言观的后续研究开辟了路径。
文章思路拆解(抄作业必看)
从写作角度拆解一下,大家可以通过这篇文章模仿的总思路是:
【回顾思想史】:面对一个被旧传统长期占据的概念,不要急着给新定义,先把旧传统讲完整,再找到它共同的地基错误;
【转到马克思的语境】:把概念转移到一个更有解释力的新关系中,再用材料证明这个转移是对象自身长出来的;
【走向现状】:最后把它推向当代问题,进行比较差异与对话,证明它仍然生效。
以这样的思路为例
假设要写一篇关于城市夜市治理的公共管理论文。
表层内容完全变了,不再是马克思、语言、形而上学,而是城市治理、夜市经济、公共空间,但这一思路仍然可以借鉴。
题目可以暂定为:从“秩序管控”到“关系治理”:城市夜市治理模式的转换及其公共空间意义。
可以这样搭骨架。
第一步:展示旧传统不是简单落后,而是有其合理历史。
先写城市夜市治理长期被放在“秩序管控”框架下理解。不要一上来就批评城管、执法、摊贩清理,而是先承认:在城市现代化、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市容管理等背景下,秩序管控模式曾经有其必要性。它试图解决噪音、拥堵、卫生、占道经营等问题,也确实建立了一套可执行的行政逻辑。
这一段的功能不是总结政策史,而是完成图式的第一步:旧框架有理由存在,它不是凭空错误的。
第二步:找出旧框架的共同根病
接着,不要只说某次执法粗暴、某项政策不合理,而要往上抽象。可以指出:传统夜市治理的根本问题,在于它把夜市看成“空间秩序的扰动因素”,而不是看成由摊贩、居民、消费者、社区、平台、政府共同构成的公共生活关系。
于是,许多治理手段虽然不同,但共享一个前提。即把治理对象理解为需要被控制的单向对象,而不是需要被协调的关系网络。
第三步:换地基,从“管控对象”转向“关系场域”
然后提出你的新地基:夜市不应只被理解为空间管理对象,而应被理解为一种城市关系场域。
在这个新地基上,治理的核心不再是“如何消除摊贩对秩序的干扰”,而是“如何重组摊贩、居民、消费者、社区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责任关系和协商机制”。
这里的关键不是换一个漂亮词,而是换问题:
旧问题是:夜市如何不影响城市秩序?
新问题是:夜市中的多方关系如何被制度化协调,使公共生活和城市秩序同时成立?
这就完成了“换地基”。
第四步:回到材料,证明新地基不是你空想出来的
接下来可以选几个城市案例或政策演变来证明。
现实中的治理实践已经从单纯清理取缔,逐渐走向划定经营区、设置自治组织、引入社区协商、建立摊位信用机制、分时段管理等。
要展示的不是案例细节本身,而是一个生成过程。
夜市治理从单向执法→ 到弹性管理→ 到多主体协商→ 到关系化治理机制。
这样读者会觉得,“关系治理”不是你凭空发明的概念,而是治理实践内部正在浮现的趋势。
第五步:推向当代问题,显示它能回应更大的治理困境
最后,把它放进更大的当代背景:城市更新、灵活就业、消费复苏、基层治理、公共空间重建。
可以说夜市治理的意义不只是如何管理摊贩,而是折射出现代城市治理如何从单一行政控制转向多元关系协调。
它能够回应当前城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难题:既要秩序,又要活力;既要规范,又要包容;既要管理效率,又要公共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