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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6日(含)起至资金使用完毕。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此次汽车购新促消费补贴活动资金,按照“总量控制、先报先得”原则,采取限额管理,审核通过的最后一名消费者,实际发放补贴款,存在不足补贴标准的可能。
本次汽车消费补贴由招商银行执行,目前申报端口暂未开放,近期将通过“六合商务”“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布;
活动期间,在六合区活动参与企业(车企名单与申报端口同步公布)新购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
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申请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按照新车发票含税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予以补贴:
◆本次活动不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及其他省级、市级补贴活动重复享受。
025-58172119
025-57136321
025-5711180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购车开票:2026 年6月18日-2026 年6月28日(先申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代金券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补)。
购车资料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7月5日。
代金券使用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逾期作废)。
本轮活动资金200万元,在开发区指定车企购车消费者,可申请1张代金券,按“先申先得、发完即止”执行。标准如下: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申领1000元代金券。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20万元(含)-40万元(不含)的,申领2000元代金券。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申领3000元代金券。
雨花经济开发区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本次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进行优化调整。
(一)券型:电子代金券,可叠加店内优惠(烟酒、黄金、特价商品等除外)。
(二)适用企业范围
参加促消费活动企业
(三)使用细则
不找零、不兑现、不挂失、不补发,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 转售。
可与店内折扣、满减、会员价叠加(明示不参与商品除外)。
退货退款:仅退实际支付部分,代金券金额不退、不补发。
(招商银行 APP 线上申报)
(一)购车登记
在开发区车企购车、开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由车企协助登记信息。
*每位个人消费者限参与一次。
*所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1.购车发票日期在2026年6月18日(含)至2026年6月28日(含)。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户名等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雨花经济开发区开具。
3.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4.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6.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对应标准的代金券。
7.申请人办理代金券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活动商户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8.发票信息中的企业名称需要与开发区指定购车车企名称一致。
9.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活动商户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10.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变化,一律按上级政策执行。
(三)代金券使用注意事项
所有消费品类价格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消费)价格计算。仅限代金券申领人本人使用(以消费场所开具的个人正规发票为准):
1.使用期限内,代金券额度的50%可用于购买洗衣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和AI眼镜等产品,按照代金券的额度全额抵扣,直至该份额度使用完毕。
2.使用期限内,代金券额度的50%可用于餐饮和住宿,单次抵扣按实际消费额的20%折算(个位数四舍五入后按十位数取整),直至该份额度使用完毕。
3.个人消费者将参加促消费活动企业开具的消费发票上传招商银行APP,待审核合格后将代金券实际抵扣资金进行发放。为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开通招商银行个人账户。
本次促消费活动相关条款由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