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监考任务书安排按时参加监考,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详见附件1),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考前30分钟到达竞秀楼第一报告厅参加培训。领卷后须立即前往考场,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调换监考任务。
3.开考前,提醒学生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须向学生宣读《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详见附件2),强调考试纪律与要求,明确告知须上交考试相关材料、手机等物品,说明哪些行为属于违纪作弊及作弊的严重后果。
4.监考期间严禁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项,如使用手机、聊天、阅读书籍、批改作业等。
5.监管人员采用一前一后的站位方式,确保全面、清晰地观察到每位考生的考试情况。可适时在考场内走动巡查,但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答题。
6.监考期间须密切关注考生行为举止,如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作弊工具、纸条等),并按规定程序按时上报,确保违纪行为得到严肃处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巡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竞秀楼第一报告厅签到,领取巡考材料,并现场初步检查考试准备及组织安排情况。
2.巡考点位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当日考试全部结束后,须将《巡考情况登记表》《巡考信息一览表》一并交回竞秀楼第一报告厅。
3.巡考期间须佩戴工作牌,手机保持静音。如发现问题,请即时联系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13951882825、13814058307)。
4.全体巡考人员须严格对照《巡考人员守则》(详见附件3),认真细致完成本次巡考任务,保障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1.全体主考教师须严格对照《主考教师守则》(详见附件4),认真履行主考职责。
2.考试开始前45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到并检查试卷。
3.考试开始后,主考教师须到考场巡查,及时解答监考教师或学生提出的试卷相关问题。
1.考试开始前4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做好试卷分发准备工作。
2.考试开始后,及时到所负责的考场巡查。
3.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监考教师交来的考试材料,并做好复核签名。
1.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详见附件2)参加考试。
2.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3.提前到达考场,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以内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中途除交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4.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特殊要求考试除外)。
5.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物品、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按要求整理试卷、答题卡,听从监考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以事实为准绳,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各种作弊行为,做到不作弊,不参与团队作弊,不收买答案。
8.特别提醒:考试全程均有监控录像。任何违纪行为(如夹带相关资料、携带手机、传递纸条等)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