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园业主群近日上演了一出“闹剧”:业委会主任高某某因业主“鸥”一句“电梯里面每天擦擦干净再点”的批评,先是对其进行“单位警告”,继而在认错人后毫无歉意,最后对质疑的业主直接甩出一句“你以为我会理你吗”。面对业主“110见”的回应,他轻飘飘地回了一句“110又倒霉啊”。
这一系列对话,堪称业委会主任“权力幻觉”的教科书级表演。
一、从“电梯卫生”到“单位丢脸”:高主任的“破防”逻辑
事情的起因,是业主“鸥”对电梯卫生的批评——“别天天点赞形式主义,电梯里面每天擦擦干净再点!”这是一句再正常不过的业主监督,言辞甚至谈不上激烈。
然而,高主任的回应令人瞠目:先是“全群留意”的官样文章,紧接着就是对“鸥”的“人肉搜索”——认定其为某高校退休财务领导,并威胁“到你高校单位领导那里反映你的恶行”。当“鸥”反复否认后,高主任仍不依不饶,最后才轻描淡写一句“不好意思错判”。
一个业委会主任,面对业主的正常监督,第一反应不是核实问题、解决问题,而是“调查背景”“威胁单位”——这是把小区当“衙门”,把业主当“刁民”。
二、“开盒”业主与“理你我就输了”:高主任的“官威”与傲慢
当业主“正义”指出“直接在群里开盒业主”的问题时,高主任的回应是:“你以为我会理你吗,你是嫌小不怕事大的货色。”
当业主“六筒”感叹“太可怕了,还调查人家,太强势了”时,高主任的回应是:“我理你我就输了。”
“理你我就输了”——这句话,暴露出高主任对业主监督的全部态度:
业主的质疑是“捣乱”;
业主的维权是“货色”;
业委会主任的“权威”不容挑战;
而那句“110又倒霉啊”,更是将司法机关的严肃性、业主维权的正当性,一并消解在一种“你们奈何不了我”的傲慢之中。
三、高主任的“三宗罪”
1. 滥用“人肉搜索”,侵犯业主隐私
高主任在群内公开指认业主身份、单位、家庭信息,甚至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妄加评论。即便最终承认“错判”,其对业主个人信息的披露行为本身,已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
2. 以“单位告状”相威胁,压制业主监督
将业主在小区群内的正常批评,上升为“给单位丢脸”,并威胁“到单位领导那里反映”——这种“跨领域打击”的威胁,是对业主监督权的恐吓,也是对公职人员正常社会生活的干涉。退一万步说,即便“鸥”真的是高校退休人员,其作为业主的监督权也不因其退休前的职业身份而减损分毫。
3. 以“理你我就输了”回应质疑,彻底背离业委会角色
“理你我就输了”的潜台词是:业主的质疑不值得回应,业委会主任的权威不容冒犯。这与业委会“接受业主监督”的法定职责完全背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的监督”。当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时,业委会主任有义务正面回应,而非以“不理”来展现“权威”。
四、结语:高主任,你理的不是“我”,是法律和责任
高主任在对话中说:“我们业委会绝对经得起全网的质疑。”
真的吗?
如果“经得起质疑”意味着“调查业主单位”“威胁告状”“人肉搜索后不道歉”“对合理质疑甩一句‘理你我就输了’”——那这样的“经得起”,是对业主权益的践踏,是对业委会法定职责的亵渎。
当“正义”说“明天我去物业,110见”时,高主任回了一句“110又倒霉啊”。谁在“倒霉”?不是110,不是正义,更不是鸥——而是高主任自己。因为当业主拿起法律武器时,失去的将是高主任那点可怜的“官威”。
高主任,请你记住:你不是“官”,你是“仆”。业主不是“货色”,是“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