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从2007年开始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临床医学人才。现面向全国招收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收对象
(一)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是指在外单位就业后,因工作单位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被单位委派至我院参加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参加过培训者,不再培训。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3.为委托培养单位招聘的正式职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毕业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
5.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该住培医师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自愿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个人与委托培养单位均同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进行培训。
(二)社会化学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住培医师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录,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培医师。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参加过培训者,不再培训。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
2.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招收专业及人数


报名
(一)外单位委托培养住培医师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委托培养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7月6日
报名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姜家园院区全科综合楼五楼502室教育处(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
2.报名事项及资格审查
(1)仅接受委托培养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及电子版;
②《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③2026年体检报告;
④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证件照(拍摄要求见附件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原件由委托培养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4)报名后及时通知本单位将参培人员加入QQ群(群名:南医大二附院2026年委培招录报名群,群号:1021526949,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委培住培报名”)。(注:附件表格均可从QQ群文件和医院官网下载)。

(二)社会化住培医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培训条件
(1)进入培训前已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2)符合临床类别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
(3)已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3.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加入QQ群(群名:2026年南医大二附院社会化住培学员招录报名群,群号:1097904144,申请加入时请备注“住培报名”)

(2)报名时间:截至7月6日
(3)报名网址: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为更好地保障培训权益,报考者在选择报考专业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并明确一个调剂专业。
(2)报考者报名时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每个栏目,不得缺项漏项,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部分证书需上传照片的,请使用原件扫描后上传。
(3)医院将对报考者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考试
初步定于2026年7月8日进行考试,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录取
(一)外单位委托培养住培医师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各专业基地培训容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
所有招收学员确定后,由医院与委托培养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社会化住培医师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培训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调剂结果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招收名单确定后,将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医院与学员本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外单位委托培养住培医师
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我院执行“本单位住培学员、社会化住培学员和委托培养住培学员三类人员同等条件同等待遇”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这三类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住宿补贴和餐费补贴,研究生学历者上浮10%—20%,儿科和全科专业住培学员每月额外增加300元。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3.培训年限为三年。有关年限减免要求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委培单位学员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专项住宿补贴400元/月;
(2)伙食补贴300元/月;
(3)培训期间各类考核优秀者均按相应标准发放额外奖励;
(4)住培期间可以申请“瑞华住培医师奖学金”,5000-10000元,以及“扬子江奖学金”;
(5)儿科、全科专业可以享受专项补贴300元/月;
(6)医院为住培医师提供住宿,紧缺专业给予适当减免。
5.同等学力申请
培训录取后,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完成规定学分,符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可咨询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自愿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培训结束后,学员均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
(二)社会化住培医师
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维护学员权益,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3.培训年限为三年。有关年限减免要求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进入培训后,因个人原因需要协议退培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一年。
5.社会化学员年收入按学历、是否取得执业医师、年级分层分级逐年递增,具体如下:
(1)本科学历: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年收入7.24万元—15.80万元;
(2)硕士研究生学历: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年收入9.4万元—18.71万元;
(3)博士研究生学历: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年收入10.06万元—20.08万元。
含以下福利待遇:
(1)伙食补贴300元/月;
(2)发放春节、端午、中秋等福利2200元;
(3)培训期间各类考核优秀者均按相应标准发放额外奖励;
(4)住培期间可以申请“瑞华住培医师奖学金”,5000-10000元,以及“扬子江奖学金”;
(5)儿科、全科专业可以享受专项补贴300元/月;
(6)医院为住培医师提供住宿,紧缺专业给予适当减免;
(7)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年度体检待遇;
(8)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就医医保二次报销待遇。
6.同等学力申请
培训录取后,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可以报考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完成规定学分,符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可咨询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7.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自愿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8.培训结束后,均需自主择业。

招收政策咨询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吕老师:025-58505902 范老师:025-58509989
医院官网:http://www.jsnydefy.com/
E-mail:efyjyc@163.com
医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

招收监督工作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25-5850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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