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尽早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学高中邮箱:nsfzkxg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6年7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交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将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专业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7月11日12:00,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形式反馈,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1日15:00前向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7月11日18:00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