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里,从人民网看到一则消息,南京经开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一审被判死刑,非法收受财物22.14亿余元。 读后心里多少有点不是滋味,杨有林能坐到南京经开区常务副主任,证明他能力还是有的,不过是被金钱迷住了双眼,一下子找不到了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最终落了个一审被判死刑的下落。实在是令人惋惜! 从有为青年到沦为阶下囚,三十年的时光里,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回头,不知道他的亲朋好友可曾敲过警钟,是否进行过善意的友情提醒。 从一审被判死刑,到最后被予以执行,应该还有一个时间过程,不知道他还会留下什么,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岳飞那首诗词——《满江红·写作》。 这里抄录下来,送给杨有林,看看他还能否记得自己的初心?!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