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围绕指南领域方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科技专题项目。鼓励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2. 综合运用竞争择优(综合类)、市区联合(软件谷、建邺高新区的企业可参与市区联动,参与市区联动的企业需选择特定指南代码,不选择特定代码的企业视作不参与)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
3.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市卫健委等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主管部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4.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视情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综合类每个项目市拨款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5.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项。有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在研的单位和申报前沿技术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2026年度本计划项目。
6.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年度申报前沿技术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重大科技专题)。
7.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8.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9.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