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湖南路04、05N0.2016G43地块B地块及EFG地块E-1、G-1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湖南路04、05N0.2016G43地块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审批文号:鼓发改发〔2016〕3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南京绿地锦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绿地锦峰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B地块及EFG地块E-1、G-1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建设地点:鼓楼区湖南路04、05地块,东至丁家桥路南至湖南路
招标范围:湖南路04、05地块(NO.2016G43)项目B地块及EFG地块E-1、G-1,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幕墙、电梯、通风空调、消防、智能化、泛光照明、人防防化、室外附属
(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电气照明、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00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21317平方米,业态为商办,地上建筑面积:138478.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838.96平方米。其中:B1塔楼办公共33层、高度148.55米、建筑面积82495.91平方米;
B2塔楼办公共21层、高度100米、建筑面积27082.31平方米;B3群楼商业共4层、高度27.75米、建筑面积28899.83平方米;地下共4层、负一层为商业、负二至负四层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2838.96平方米。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其他说明:该项目具体建设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04、05地块,东至丁家桥路,南至湖南路,西至中山北路,北至马台街。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定标方法:票决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答辩: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采用纸质答辩模式,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0分钟),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视为自行放弃答辩。1)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采用两阶段评审细节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