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岸信托征管新规出台的背景与制度逻辑
1、政策出台背景与个税法对居民全球所得征税的基本原则2、新规的制度定位与监管逻辑
3、新旧监管框架的比较分析及新规的制度创新4、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衔接动向
(二)21号公告核心规则逐条精解(上)——设立与存续环节
1、离岸信托的定义扩张与适用范围
(1)“离岸信托”的法律界定
(2)“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
(3)关键排除条款
(4)“财产”的范围
(5)“财产装入”的认定标准
2、设立环节的税务处理(1)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
(2)纳税后财产原值调整
(3)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
(4)财产原值的确定
(5)实务难点
3、存续环节的税务处理——“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的穿透征税原则
(1)核心规则
(2)两类所得不得相互抵减(3)信托费用不得扣除
(4)向关联方转移财产的特殊规则
(5)已纳税收益不再重复征税
(三)21号公告核心规则逐条精解(下)——终止环节、特殊情形与15号公告征管实务
1、终止环节的税务处理
(1)清算收益计税(2)清算收益计算
(3)终止当年收益处理
(4)申报时限
2、特殊情形的税务处理(1)居民个人转为非居民
(2)居民委托人死亡(3)多人共同设立
3、15 号公告征管实务(1)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
(2)申报时限:居民个人 / 非居民个人
(3)申报资料
(4)分期缴税(5)过渡期安排:设立环节/存续收益环节
(四)穿透技术栈——CRS 2.0、金税四期与反避税规则的三轴咬合
1、CRS 2.0的核心升级(1)加密资产纳入强制申报
(2)双重税务居民“择一申报”失效
(3)穿透识别从形式审查升级为实质审查
2、金税四期“一人式画像”
(1)税务机关对CRS数据与自行申报数据的分析比对
(2)专项核查
3、五类穿透在21号公告中的落地(1)代持穿透
(2)境外实体穿透
(3)视同分配穿透
(4)身份转换穿透
(5)控制权穿透
4、CFC规则与21号公告存续环节的关系辨析
(五)国际监管联动——CRS 2.0、经济实质法与BEPS 2.0
1、CRS 2.0的最新进展与影响
2、离岸地经济实质法与实益所有权透明制度
3、BEPS 2.0与全球最低税背景下的离岸信托4、跨境资产配置的合规新范式
主讲专家:王旭,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行委会全球资产安全法律中心主任。(六)存量信托90天合规窗口期实操指引
1、存量离岸信托的合规排查流程:识别信托类型/评估各环节税务风险/计算应缴税款/制定申报策略
2、税款计算的核心要点与操作难点(1)财产原值/市场价值的确定
(2)合理费用的认定
(3)财产转让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区分与计算
3、申报策略与时间管理(1)90天申报宽限期
(2)设立环节申报(3)存续环节申报
4、分期缴税的安排与谈判
(1)分期缴税的条件 (2)分期缴税的程序
(3)分期缴税的期限
(七)离岸信托架构的合规化改造与战略重构及红线——典型案例
1、存量信托的合规整改方案(1)“拆”与“留”的决策框架(案例分析)
(2)信托架构的优化调整
(3)资产重新配置与税务优化路径
2、增量架构的合规设计与红线(1)合规导向下的信托设立全流程
(2)财产装入的税务规划与时间安排
(3)离岸地选择的合规考量
(4)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受益人的角色设计与权力分配
(5)增量架构的红线清单
3、与境内家族信托的协同与选择
4、中介责任:连坐;“税务立场声明”底稿
5、外汇管理合规要点
(1)资金出境的合规路径
(2)外汇登记与申报义务
(3)外汇侧交叉风险
(八)信托独立性击穿风险与司法边界
1、“合法目的”在跨境场景的扩张解释
2、三大击穿案例解析3、刑事侧传导风险
4、Sham Trust(虚假信托)三类铁证5、离岸地权力保留条款的效力边界6. 判决互认路径
(九)当前实务中的争议与疑难问题(欢迎提交+专家答疑)
1、非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财产”的界定2、居民身份转换时的应缴未缴税款范围
3、通过第三方转移财产的“实际控制”认定标准4、“金额较大”触发延长追缴的具体标准
5、信托费用“不得扣除”与合理商业费用之间的界限
6、境外已纳税款抵免的证明与实操障碍......
主讲专家:谢赟,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创新研究部副总经理、家族办公室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