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同行公认、具有广泛学术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及部分具有突出学术成就、较大学术影响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卓越学者分为A、B类,其中,卓越学者(A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延聘者可适当放宽),卓越学者(B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延聘者可适当放宽)。
在学科领域内取得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组织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延聘者可适当放宽),分为 A、B 类。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分为 A、B 类。
在境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著名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优秀博士,以及有培育潜力的青年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可使用特聘研究员身份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包括项目、奖励、人才计划申报等)。
具有优秀教育背景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可使用特聘研究员身份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包括项目、奖励、人才计划申报等)。
直聘教授(研究员)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通过学校组织的学术评价,达到我校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水平;准聘教授(研究员)须通过基层单位学术评价及学校认定,且具备可直接答辩相关学院(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部,准聘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不超过45周岁),全职到校工作。
薪金年收入30-35万元人民币。学校提供住房补贴45万元人民币,科研平台建设经费35万元人民币(文管类20万元人民币)。学龄子女可就读附属学校。
具有优秀教育背景,学术成果较突出,通过基层单位学术评价及学校认定,且具备可直接答辩相关学院(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职到校工作。
薪金年收入20-25万元人民币。学校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人民币,科研平台建设经费20万元人民币(文管类12万元人民币)。学龄子女可就读附属学校。
具有优秀教育背景,学术成果较突出,符合学校特别人才引进条件。
入站后,可以准聘副教授身份开展实质性科研工作,在站期间可不占指标评聘副教授(副研究员),通过后直接入校,享受副高引进待遇。在站期间薪金年收入30万,学校另予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还可享受相关岗位的绩效奖励。入选国家资助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项目资助的,上级部门拨付的资助待遇与学校待遇叠加享受;企业联合培养的,企业资助和学校待遇叠加享受;培养期间待遇可超190万。学龄子女可就读附属学校。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博士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且具备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又具备参加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发表 “三类高质量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论文、业内公认的国际顶级重要科技期刊论文、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作为后备师资培养,在站期间可不占指标评聘副教授(副研究员),通过后直接入校,享受副高引进待遇,或符合相关条件后竞聘准聘副教授。在站期间薪金年收入20万,学校另予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还可享受相关岗位的绩效奖励。入选国家资助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项目资助的,上级部门拨付的资助待遇与学校待遇叠加享受;企业联合培养的,企业资助和学校待遇叠加享受;培养期间待遇可超160万。学龄子女可就读附属学校。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取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近3年,理工类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文管类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已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年龄不超过32周岁。根据综合考察评价结果,给予相应引进待遇。
薪金年收入15-20万元人民币起,学龄子女就读附属学校。
除此之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A类: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到账),提供租金补贴15万元人民币,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15万元人民币(文管类9万元人民币);
B类: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到账),提供租金补贴10万元人民币,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人民币(文管类6万元人民币);
C类:学校提供安家费5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到账),提供租金补贴5万元人民币,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6万元人民币(文管类3万元人民币)。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岗位需求、年龄适当、身体健康等要求,助教岗位原则上仅在体育学院、美育中心、汉语言文化教学中心等师资紧缺的专业中设置,择优招聘学术背景优秀的硕士毕业生,讲师岗位择优招聘博士毕业生,体育、美育等技能型人才学位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应的学术、工作和生活等待遇,按相应的岗位系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新聘和聘任。可按规定享受学校周转住房,未使用人才周转房的在首个聘期内每年度可享受住房补贴1.5万元人民币(税前)。
一般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特殊学科或学校紧缺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聘任在正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掌握学科前沿发展,在某一研究方向上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有创新性研究。聘任在副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熟悉了解所在学科学术动态,有稳定成熟的研究方向。聘任中级岗位的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综合薪酬标准:助理教授岗位22.5万元/年(税前),副教授岗位30万元/年(税前)、教授岗位35万元/年(税前)。学校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全职聘用外籍教师办理社会保险,费用均由其综合薪酬内扣缴;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首次聘用的专业外籍教师,二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新进专任教师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各类人才引进具体待遇可根据个人实际综合情况调整最终以所签工作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