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者需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简历,并对简历信息及个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二)我行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我行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三)经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面试。(四)我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联系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南京分行 芮女士 025-86823612无锡分行 吴女士 0510-81801502南通分行 田女士 0513-81558009泰州分行 宣女士 0523-86511821常州分行 陈女士 0519-81281091盐城分行 薛女士 0515-89088809扬州分行 孔女士 0514-80369866徐州分行 张先生 0516-83339036淮安分行 刘女士 0517-83990800连云港分行 朱先生 0518-80636530镇江分行 戈女士 0511-8096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