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8月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