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苏州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85年,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古镇,是一所从事技工教育和培训的全日制公办学校,现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
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机械行业人力资源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技工学校常规管理优秀学校”,并荣获“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和“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有能满足各专业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标准教室、实训中心等,配有先进的各类设施和设备,能充分满足教学和培训的需要。学校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专门聘请企业导师、技能名师充实教师队伍。多年来与60多家企业实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实现了学校和企业双赢。积极探索多种深层次校企合作方式,采用冠名班培养、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等深层次合作,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效果。
学校还有“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苏州市焊接技术公共实训基地”、“苏州市焊接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充分发挥基地和技能大师的作用,在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绝技绝活传承方面进行带动,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
学校为我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可开展技能等级评价职业二十余个。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