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夷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程序涉嫌严重违规及舞弊的举报信
致: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江宁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举报事由:
我们实名举报武夷花园小区在业主大会过程中,组织方(第六届业委会)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涉嫌操纵选举、剥夺业主知情权与表决权,导致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存疑,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依据:
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及小区公开信息,业主大会程序存在以下涉嫌违规及舞弊的突出问题:
一、 蓄意隐瞒关键议题,诱导投票,涉嫌欺诈
在2023年召开的业主大会上,主要议题之一是修改《议事规则》中关于业委会任期的条款。组织方在宣传和解释时,只片面强调“将任期从3年改为5年,可以节省开会成本”,却对同时“取消委员连选连任的限制”这一根本性、关键性的修改刻意隐瞒、只字不提。 发放给业主的选票上,并未完整、清晰地印明修改的具体内容。业主在不了解全部事实的情况下进行投票,其作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该部分表决的效力应属无效。很多业主事后表示“根本不知道投的票包含了取消连任限制”。二、 投票过程存在不正当引导与干扰
- 1、发放伴手礼,涉嫌变相贿选
在业主大会投票期间,组织方向参与投票的业主发放“伴手礼”。此行为虽以“提高参与率”为名,但实质是在用小区公共资金(业主共有财产)影响业主的投票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诱导,破坏了选举的公正性。- 2、口头宣传具有误导性
工作人员在引导投票时,重复强调“三年变五年省事”,继续回避“取消连任”的实质,导致业主基于错误认识投票。三、 候选人信息公示程序严重违规
- 违反公示规定
根据《武夷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应当在选举前进行公示。然而,在第七届业委会选举中,候选人信息未依法进行充分公示,剥夺了业主对候选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四、 选举结果使业委会权力失去制衡,后果严重
上述一系列违规操作,最终达到了让同一批核心成员(以业委会原主任为代表)长期、无限制地把持业委会权力的目的。选举的公正性已彻底丧失,产生的第七届业委会缺乏合法的民意基础。这正是此后业委会敢于一再违规操作(如擅自理财、违规发放补贴、操纵工程项目)的根源所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武夷花园业主大会的选举组织过程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和事实上的舞弊行为,背离了业主自治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我们的诉求:
- 1、立案调查
请求贵单位立即对2023年业主大会选举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立案调查,核查上述违规事实。 请求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撤销本次产生第七届业主委员会部分委员的选举结果,确认其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组织并实施此次违规选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请求贵单位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派出工作人员指导武夷花园小区,在信息完全公开、程序绝对合法的基础上,重新组织选举工作,产生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我们坚信,唯有彻底纠正此次选举的错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武夷花园小区长期存在的治理乱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恳请贵单位尽快到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此致
举报人:武夷花园小区部分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