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团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团队)工作计划;
3.负责部门(团队)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团队)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
5.负责部门(团队)商业化业务的开拓,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
6.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目标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7.完成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投身公司建设的强烈意愿。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中共党员优先。
6.应聘人员需具备8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7.具有与拟任岗位相适应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熟悉江苏地区不良资产市场情况,具备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和营销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开发商业化项目,能高效推动项目落地。擅长团队搭建、目标拆解与业绩管控,能带领团队完成投放、利润等核心指标。
8.具备持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省行3年以上对公业务经验者,或任区(县)级支行行长及以上职务者优先。
9.具有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运营、不良资产处置从业经验者优先。
10.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个人品行及从业记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合规从业,作风正派。
11.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强,能够适应复杂工作环境。
12.符合履职回避要求。
13.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