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与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4. 特优博士后:原则上近3年以第一作者(排名前2的并列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2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或者原则上近3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3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或者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支持计划A档(国家博新)或同等层次人才项目可直接入选。入选南京医科大学师资博士后的发放师资博士后待遇。
5.I类博士后:原则上近3年以第一作者(排名前2的并列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南京医科大学高水平期刊(高水平4类及以上,以我校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入选南京医科大学师资博士后的发放师资博士后待遇,入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普通博士后的发放普通博士后待遇。
6. II类博士后:原则上近3年以第一作者(排名前2的并列第一)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中科院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入选南京医科大学师资博士后的发放师资博士后待遇,入选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普通博士后的发放普通博士后待遇。
7. 临床博士后:原则上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JCR 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科研论著。临床博士后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负责招聘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