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1.录取原则:
(1)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政策性加分。
(2)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政策性加分。
(3)退役士兵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政策性加分。退役士兵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4)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普通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中的数学加语文、数学、语文、英语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如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中的数学加语文、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
(6)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加分政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具体信息请查看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提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