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据《南京市“车路云一体化”建设三年规划》(宁政办发〔2025〕4号)及《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宁规划资源发〔2025〕3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支撑南京市“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建设,现需进一步强化智慧南京时空大数据平台的二三维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并发布符合安全规范的高精度地图基础底图服务,为相关应用提供统一、权威、安全可靠的地理信息数据支撑。
(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三、项目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产品类型 | 所属行业 | 属性 | 数据交易类型(如有) |
1 | 实景三维南京数据管理服务 | 1 | 项 | 主要产品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数据服务 |
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1数据管理模块
在增强网构建二三维数据管理能力,实现多源数据入库、混合存储、多维度数据分类管理和按需输出能力。基于关系型数据库与分布式文件系统融合架构,统筹管理二维地理实体、电子地图、地名地址;实景三维TDOM/DEM、倾斜模型等异构数据,同时建立元数据体系支撑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1.2数据更新模块
在增强网构建三维数据更新能力,数据更新方面,通过针对性技术方案,实现倾斜模型的瓦片级或自定义范围高效更新,对单体模型等数据实现局部模型替换。更新历史数据管理方面,更新时同步构建历史数据,记录更新信息,形成增量版本式的管理链条,实现数据可回溯的精细化管理。
1.3数据处理模块
在增强网构建三维数据处理能力,聚焦轻量化切片、格式转换与坐标转换三大核心技术,全面提升数据应用效率与精度。轻量化方面,通过顶点压缩、纹理压缩与层级优化策略,实现模型存储精简与传输提速,支持亿级三角面实时渲染。格式转换支持将OSGB、OBJ、FBX等多源数据高效转化为标准3D Tiles,确保跨平台兼容。坐标转换模块实现南京2008至CGCS2000等多坐标系间高精度转换,保障空间数据统一与融合准确,为系统建设提供可靠地理空间基底。
1.4数据服务模块
在增强网构建统一的服务管理中心,实现对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的发布与管控,通过实景三维数据服务动态授权技术,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标准OGC二维服务、三维切片服务发布与权限管理能力。
1.5数据可视化模块
为满足场景可视化的高效需求,针对传统二维与三维渲染分离导致的交互割裂、数据利用率低等问题,在增强网平台中构建强大的二三维一体化、地上地下一体化可视化与空间分析能力。以高性能、高渲染效果的三维可视化引擎作为核心基础,依托该引擎强大的渲染与空间分析能力,构建二三维可视化模块,实现二三维数据一体化渲染、地上地下一体化渲染、室内外一体化渲染、二三维数据分析等二三维数据融合与应用;提升二三维数据协同展示能力,为多个网络环境业务应用提供三维数据服务支撑。
1.6数据成果迁移与系统部署
对既有数据进行系统化整理与规范化分类。结合实景三维元数据提交标准,基于数据的实际应用场景与管理需求,按照以下分类维度:影像、实景三维、地理实体、白模等进行已有数据成果的迁移及系统部署。完成与现有测绘成果云服务系统衔接。
2.其他技术要求
2.1 时空基准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08南京地方坐标系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单位理解为准。
2.实施要求
(1)总体要求
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针对本项目作出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保障建设质量并顺利交付。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制度、项目计划等,且供应商应具有完整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有详细的项目分工,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项目成员基本情况等信息
(2)服务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确保项目所有成员理解并执行该标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同时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并通过项目的监控、检查、纠错、贯彻等阶段,及时纠正可能引起目标偏差的问题,保证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标准,保障项目质量管理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
(3)验收要求
①软件完成部署和调试后,采购人将组织履约验收,以采购人或实际使用人(最终用户)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未完成安装部署的、未进行调试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进行补充。
②软件安装、调试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验收测试。验收规范 (包括计划、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供应商在验收前两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验收规范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协议,系统试运行。
③系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终验中发现由于系统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供应商进行修复,终验顺延一个月,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供应商应根据系统业务需求,提供自测文档,列明系统功能、流程、接口清单供验收核对,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完备的验收材料。
(4)维保要求
项目验收后,进入维保服务期,本项目维保期为二年,以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人员要求
本项目实施团队不少于1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
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人员不得更换。
(6)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①采购人拥有本系统包括永久使用权和修改权在内的一切权利;拥有本系统产生的所有数据的所有权。供应商应当在验收后10日内,将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软件源代码交付采购人。
②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指控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软件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供应商应负责就上述指控为采购人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采购人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等)。
③供应商须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的约定严格履行各项保密义务。
④采购人与供应商都拥有本项目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交付项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完整的、可最终良好运行的系统。
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相关的各项技术文件和管理规范。应包括:系统实施计划、系统需求调研报告、系统上线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验收报告、系统操作手册等技术及项目管理文档。
提供项目的最终版本部署包及产品永久授权。
(7)建设成果要求
供应商提交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类别 | 成果内容及格式 |
1 | 项目文档成果 | 项目技术设计书、产品使用说明书、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总结) |
2 | 软件代码成果 | 实景三维南京数据管理服务中三维数据管理模块、三维数据处理模块、三维服务、三维可视化与分析的源代码及部署安装包 |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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