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占南京城要领》由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于1937年12月7日在苏州签发,是日军攻占南京的正式作战指令。该文件的原始日文文本收录于日本防卫省战史室编纂的官方战史丛书《戦史叢書·南京戦》中,其内容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高度一致,形成中日双方互证。
原文节录(据《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八集:南京保卫战》中文译本):
“一、在南京守城司令官或市政府当局尚留在市内的情况下,设法劝告其开城以和平方式入城。此时,各师团各选派步兵一个大队为基干的部队先入城,在城内分地区进行扫荡。
二、在敌之残兵仍据城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将到达战场的全部炮兵展开,进行炮击夺取城墙,各师团以步兵一个联队为基干的部队进入城内进行扫荡。
除上述部队以外的主力,在城外适当地点集结。
三、严格遵守指定城内扫荡战的作战区域,防止友军互相射击,并应明确宣布对于不法行为追究责任。
四、城内两军作战地区境界:共和门—公园路—中正街—汉中路。
五、各军负责的城门:
派遣军:中山门、太平门、和平门。
第十军:共和门、中华门、水西门。
六、进入南京城后的措施:
(一)各兵团担任指定地区的警备,主力在城外适当地点集结。
(二)入城式、联合追悼会、防空部队的推进,南京警备部队的部署等事项(略)。”

学术界交叉验证与权威分析
1.中国学者:档案实证与制度性暴力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纂的《南京保卫战档案》明确收录该文件,并指出其“扫荡”指令实为系统性屠杀的前置程序。学者指出,所谓“扫荡”在日军作战术语中专指“清除非战斗人员与残余抵抗力量”,与“战后治安”无关。
2.日本学者:笠原十九司与井上久士的实证研究
笠原十九司(日本都留文科大学名誉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其发表于《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第3期的论文《史料发掘:南京大屠杀的现场与照片——基于一个日军炮兵的阵中日记和回想录》中,通过系统考证侵华日军士兵永井仁左右(独立野战重炮兵第十五联队士兵)的阵中日记、回想录及秘密保存的写真帖,揭示了《攻占南京城要领》"分地区扫荡"指令的实际执行情况。
永井在1937年12月14日的回想录中记载:"步兵中队解除1.5万-2万名俘虏武装后,炮兵团长下令'适当处置',随后士兵将俘虏赶到城墙一角用铁丝网围起,以机枪射杀后浇汽油焚烧",其写真帖衬纸中藏匿的现场照片标注"仙鹤门镇俘虏(1937年12月14日)",与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日记中"处理七八千俘虏"的记述相互印证。
笠原十九司通过实地验证永井家族保存的军队手牒、从军手帖等实物史料,确认写真帖中3张屠杀现场照片的真实性:其中标注"南京陷落不久城墙的一角"的照片,清晰显示被反绑的俘虏尸体;另一张"斩首后的军刀"照片注释明确记载"头与肩彻底分离"。他指出:"文件中的'扫荡'绝非常规军事行动,而是通过'适当处置''分区负责'等措辞,将屠杀行为制度化。永井史料中'想怎么砍就怎么砍'的上级指示,直接证明'扫荡'指令与集体屠杀的因果关系。"

井上久士(日本骏河台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中国友好协会会长,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与日中关系史)在1999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否定论的13个谎言》中,针对右翼势力"文件仅是战术指令"的谬论展开系统驳斥。
作为日本"南京事件调查研究会"核心成员,他通过比对日本防卫省战史档案与国际军事法庭记录,指出《攻占南京城要领》中"分地区扫荡""追究不法行为"等条款具有明显的犯罪制度化特征:前者通过划分作战区域实现屠杀责任分割,后者以模糊的"追责"表述掩盖普遍暴行。
书中特别揭露右翼"百人斩虚构论"的谎言,引用日军第十六师团士兵东史郎日记中"奉队长命令参与斩杀平民"的原始记录,与《要领》中"步兵大队先入城扫荡"的指令形成完整证据链。
井上久士强调:"该文件绝非单纯军事命令,而是国家层面通过法律化语言授权犯罪的铁证——当'扫荡'被定义为清除'非战斗人员',当'秩序维持'被用来合理化集体处决,这已然构成反人类罪的制度性共谋。"
他在2025年接受中国军网采访时进一步指出,日本作为加害国必须"以史实为基础承认侵略责任,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后代正式道歉",并批评当前日本教科书对战争罪行的淡化表述是"对历史记忆的二次伤害"。
3.国际研究:
3.1张纯如的结构性解读
张纯如在《南京大屠杀:被遗忘的二战浩劫》中指出,该文件标志着日军从“战场作战”向“城市清洗”的战略转型。她引用东京审判证人许传音的证词:“日军进城后,没有抵抗,只有屠杀。”并分析:“《攻占南京城要领》不是作战计划,而是屠杀许可证。”
3.2东京审判中的法律实证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1948)审理中,《攻占南京城要领》被作为反人道罪与指挥官责任的关键证据:
证人许传音(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住房委员会负责人)作证:“12月13日,日军按文件分区入城,随即开始逐户搜捕、枪杀平民。”
威尔逊医生(金陵大学医院)证实:“医院收治的伤者中,90%以上为非战斗人员,伤痕符合‘扫荡’中刺杀、焚烧、活埋特征。”
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团队提交的证据,被法庭采纳为“证明日军有预谋、有组织实施暴行”的直接证据。
松井石根虽辩称“未亲临现场”,但法庭认定其作为指挥官“明知暴行而未制止”,构成“指挥责任罪”,最终被判处绞刑。
“主力城外集结”:日军华中方面军第6师团(谷寿夫部,兵力1.5万人)、第16师团(中岛今朝吾部,兵力1.3万人)、第13师团(荻洲立兵部,兵力1.2万人)、第9师团(吉住良辅部,兵力1.1万人)等主力师团均全员参与城内扫荡,实际城外仅留少量后勤部队(约2000人)。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1937年12月15日报告明确记载:“日军各师团按文件划分区域展开行动,中山门至水西门一线未见任何日军主力集结迹象”,德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罗森在给柏林的密电中证实“城内日军兵力远超攻城所需,街道上随处可见各师团番号部队”。
结论:《攻占南京城要领》并非单纯军事战术文件,而是日本国家层面授权实施系统性屠杀的行动纲领,这一性质已被国际法律实践、多国学术研究及历史文献交叉验证所确认。从国际法律定性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在1948年判决中将其认定为“反人道罪的制度性证据”,明确指出文件通过“分地区扫荡”“追究不法行为”等条款构建了“合法屠杀”的伪装框架,松井石根作为签署者因“未能阻止下属执行犯罪指令”被判处绞刑。

《攻占南京城要领》战略意图、作战部署与南京大屠杀的制度性关联
1937年12月7日,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在苏州大本营签发《攻占南京城要领》(部分资料简称“南京城攻略要领”)——这份文件常被历史研究者视为南京大屠杀的“制度性源头”。
表面上,它是指导日军进入中国首都南京的军事行动规范,详细规定了和平开城与武装抵抗两种场景下的入城兵力、分区扫荡规则及军纪要求;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后续质证、师团级官兵的阵中日记等一手史料显示,其核心战略逻辑是通过“有组织的恐怖”摧毁中国的抗战意志,而所谓“军纪约束”更接近掩饰暴行的政治伪装。
文件明确的“分区扫荡”规则,不仅为日军的无差别屠杀提供了行动框架,更与南京大屠杀的时间节点、暴行分布形成了高度吻合的对应关系。松井石根本人在战后东京审判中虽试图以“前线指挥权移交”推卸责任,但法庭最终判定,该文件的制定与部署,已构成对南京大屠杀的最高指挥责任。
一、文件的历史背景与制定过程
1.11937年12月的战争局势
1937年11月12日,日军在付出伤亡近7万人的代价后占领上海,淞沪会战结束——这场持续三个月的战役,彻底打破了日本军部“三个月灭亡中国”的速胜预判,也让日军高层内部对下一步战略产生了尖锐分歧。
当时,日军参谋本部次长多田骏、作战课部分核心幕僚提出“不扩大”方案:他们认为,日军在淞沪会战中损耗过大,后勤补给线已延伸至极限,若继续深入中国内陆,可能会刺激苏联远东军介入战争,同时引发英美等国的外交压力。因此,该方案主张将战线止步于苏州-嘉兴一线,保留南京作为与国民政府的谈判筹码,通过政治诱降迫使中国屈服。
但以松井石根为代表的前线指挥官,却坚持“膺惩战略”的激进路线:松井本人早在离开东京赴任时,就曾对前来送行的军政要员宣称“此番无论如何也要打到南京去”,将攻占中国首都视为“震慑中国抵抗意志的终极手段”。他认为,只有彻底摧毁南京这一政治象征中心,才能让国民政府彻底丧失抵抗的勇气,实现“速战速决”的战略目标。
在松井石根的强硬推动下,日军华中方面军以“前线战况瞬息万变,战机不可错失”为借口,于11月下旬越界推进,兵分三路向南京快速合围:北路为上海派遣军,沿沪宁铁路正面突击;南路为第十军,从太湖南岸迂回包抄;另有国崎支队等侧翼部队负责切断守军退路。这种“实际行动倒逼决策”的“下克上”模式,最终迫使日本大本营于12月1日正式下达《大陆命第8号》,明确命令“华中方面军司令官须与海军协同作战,务必攻占敌国首都南京”。
此时的南京,已陷入三面被围的绝境:从上海撤退的约10万中国守军(多为淞沪会战的残损部队,新兵占比超六成),在唐生智的指挥下仓促布防——外围阵地依托紫金山、牛首山等天然屏障构建,但因兵力不足、装备落后,防御漏洞百出;复廓阵地(即城墙防御圈)虽有中山门、中华门等坚固城门,但缺乏重武器支援,实际防御能力有限。更关键的是,守军的指挥体系尚未完成整合,各部队之间的通讯、协同机制均存在严重缺陷,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防御合力。
1.2文件的制定与签发
1937年12月7日,松井石根在苏州的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部(由参谋长冢田攻、副参谋长武藤章具体主导制定)正式签发《攻占南京城要领》——此时,距离南京城破仅6天,距离他本人因肺结核突发高烧、将前线指挥权移交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也仅不到48小时。
关于这份文件的制定过程,战后的东京审判曾传唤多名日军参谋人员作证,证实其核心条款并非来自大本营的统一指令,而是松井石根本人基于“膺惩战略”的直接授意:文件开篇即明确,其核心目标是“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而非单纯的军事占领。为了强化这一目标的执行,文件特意将“扫荡”作为核心战术,甚至在和平开城的场景下,也要求各师团派出基干部队入城清剿。
值得注意的是,松井石根在签发文件两天后,还向南京城内空投了劝降书——这份劝降书以“保护平民安全”为诱饵,要求南京守城司令官唐生智在48小时内投降,否则“将采取最严厉的手段”。但实际上,《攻占南京城要领》的核心条款,早已预设了“抵抗”的场景: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若守军继续抵抗,将集中全部炮兵火力轰击城墙,各师团以步兵一个联队为基干的部队强行入城扫荡——这意味着,无论南京是否投降,日军的“扫荡”行动都已不可避免。
从文件的传递逻辑来看,12月7日当天,它就以“机密作战命令”的形式传达至上海派遣军与第十军的师团级指挥部;12月8日,各师团已完成扫荡兵力的初步部署;12月9日,松井石根又下令将和平开城场景下的入城兵力从“一个大队”调整为“三个大队”——这一调整,实际上提前强化了入城部队的“清剿”能力,也为后续的大规模暴行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