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往届和应届均可)。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示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 (展示),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4.音乐修养高,专项技能突出者,可由本人向现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在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