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至2008年4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其他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详见公告)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岗位表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4月26日—4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4月26日—4月30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 “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时间(2026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6:00)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6.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高淳区卫健委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4月26日9:00至5月5日12:00。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086-5286。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5月7日14:00-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报名平台原路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且缴费成功者须在2026年5月20日9:00起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086-5286。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合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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