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若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 6:14-1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马太福音 18:32-35)。这些来自耶稣基督的教导,清晰地阐明了饶恕在基督教信仰中的核心地位。然而,当我们面对人类历史上最深重的苦难与暴行,例如南京大屠杀那样的极端情境时,这些诫命的实践便引发了深刻的伦理与神学困境。若身处那样的时代,面对手持刀枪、意图杀戮的施暴者,人如何能够从心里饶恕?这不仅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更是对信仰真实性与人道极限的严峻考验。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在极端苦难的背景下,基督徒如何理解并顺服「饶恕」的诫命,同时不削弱圣训的权威,并尝试从圣经教导、神学反思及历史见证中寻求答案。
圣经饶恕的教导:神圣的命令与恩典的呼召
圣经中关于饶恕的教导,不仅是道德上的劝诫,更是对上帝本性及其救赎计划的深刻揭示。上帝是饶恕的上帝,祂的恩典与怜悯是饶恕的终极源头。诗篇 103:3 说:「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以赛亚书 55:7 也呼吁:「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上帝,因为上帝必广行赦免。」上帝对人类的饶恕,是无条件的爱与恩典的彰显,而祂对我们的饶恕,也成为我们饶恕他人的基础和动力。
耶稣基督的教导将饶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祂不仅教导门徒要饶恕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 18:21-22),祂更在十字架上受着极端痛苦时为那些钉祂的人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 23:34)。这不仅是口头上的饶恕,更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实践。耶稣的榜样表明,真正的饶恕是超越个人情感与理性计算的,它是一种由神圣之爱所驱动的意志行动。保罗在歌罗西书 3:13 也劝勉信徒:「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这清楚指出,基督徒饶恕的动机和模式,是基于基督对我们的饶恕。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饶恕是轻而易举的。在极端迫害中,饶恕的命令显得格外沉重。它要求受害者放下仇恨、苦毒,并选择以一种超越自然情感的方式回应伤害。这不是一种软弱或妥协,而是一种属灵的力量,唯有借着上帝的恩典和圣灵的帮助,才能得以实现。
饶恕的挑战与误解:公义的呼唤与历史的记忆
当「饶恕」的诫命被置于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背景下,许多人会感到困惑甚至愤怒。饶恕是否意味着对暴行的漠视?是否会让施暴者逃脱应有的惩罚?这些都是对饶恕的常见误解,也是人性在面对极端邪恶时的自然反应。
首先,饶恕绝不等于认可或特赦暴行。饶恕是受害者对施暴者个人的一种态度转变,是释放自己免于仇恨和苦毒的捆绑,而不是宣告施暴者的行为是正当的或可以被纵容的。真正的饶恕必须建立在对罪恶的清楚认知和谴责之上,否则,饶恕就可能变成一种犯罪执照。
其次,饶恕不等于遗忘历史或放弃追究公义。记忆是历史的基石,对于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历史伤痕,遗忘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不敬,更是对未来世代的潜在威胁。圣经中充满了对历史事件的记忆,以色列民族的信仰正是建立在对上帝在历史中作为的记忆之上。因此,饶恕与记忆并不冲突。相反,在记忆中选择饶恕,是更高层次的属灵实践。同时,饶恕也不排斥对公义的追求。上帝是公义的上帝,祂恨恶罪恶,并要求公义得以伸张。罗马书 12:19 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节经文并非鼓励被动接受不公,而是将最终的审判权交托给上帝,同时也暗示了人类在地上建立公义秩序的责任。因此,寻求法律上的制裁、要求施暴者承担责任,与个人的饶恕之心是可以并存的。
第三,饶恕不等于与施暴者和解。和解通常需要双方的参与,包括施暴者的悔改、认罪和赔偿。在许多极端暴行中,施暴者可能从未悔改,甚至否认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单方面的饶恕,是为了自己的属灵自由,而不是为了与不悔改的施暴者建立关系。如果施暴者不悔改,受害者可以单方面饶恕,但不代表要建立信任的关系。假设加害者的价值观是不义的,追求圣洁公义的人与喜欢不义的人并不在同一个维度,无法取得信任,只能等候圣灵的大能改变人心。
公义与饶恕的张力:上帝的属性与人类的回应
公义与饶恕在神学上构成了一种张力,这张力源于上帝自身的属性。上帝既是公义的,也是慈爱的。祂的公义要求罪恶必须被审判和惩罚,而祂的慈爱则促使祂提供饶恕的途径。在旧约中,上帝对罪恶的审判与对以色列民的怜悯是并行的。新约中,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更是将这两者完美地结合:上帝的公义在基督的受死中得到满足,而祂的慈爱则透过基督的复活向所有信祂的人敞开了饶恕的大门。
对于人类而言,在极端苦难中实践饶恕,往往意味着要将个人的复仇欲望和对公义的渴望交托给上帝。这并非易事,因为人性的本能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然而,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教导门徒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害你们的祷告」(马太福音 5:44),这是一种颠覆性的伦理观。这种爱不是情感上的喜欢,而是一种意志上的选择,是效法上帝对罪人的爱。它要求受害者超越个人的痛苦,以一种神圣的眼光看待施暴者,即便他们是魔鬼的工具,但也仍是上帝所创造的人。
饶恕的实践与圣灵的工作:超越人性的可能
面对南京大屠杀那样的滔天罪行,要求受害者「饶恕」施暴者,对大部份人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这不仅是情感上的巨大挑战,更是对人性极限的考验。事实上,人类败坏的罪身是无法行善的,这是为何真正的饶恕并非单凭人的意志力就能达成,它需要圣灵的工作。
圣灵是上帝在信徒生命中的同在与能力。祂使不可能成为可能,祂能软化刚硬的心,医治破碎的灵。加拉太书 5:22-23 列举了圣灵的果子,其中就包括「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些品格,尤其是仁爱和恩慈,是饶恕的内在基础。当信徒被圣灵充满时,他们就能够超越人性的软弱和仇恨的捆绑,以一种超自然的方式去爱和饶恕。
「众人听见这些话,心中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但司提反满有圣灵,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 他们正用石头打司提反的时候,他呼求说:「主耶稣啊,求你接纳我的灵魂!」 然后他跪下来,大声喊着:「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长眠了。使徒行传 7:54-55, 59-60
所以圣徒要常常与光相交,被圣灵常常充满,就是时刻确保灯里有油,做「聪明的童女」。
「愚拙的童女对聪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 聪明的回答:『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你们还是自己到卖油的那里去买吧。』马太福音 25:8-9」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无知的人,要像智慧的人。要把握时机,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要被圣灵充满。要用诗篇、赞美诗、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上帝。以弗所书 5:15-20」
饶恕对成圣初期的人来说是一个过程,而非一次性的事件。对于经历过深重创伤的受害者而言,饶恕可能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旅程,其中包含着挣扎、回溯和不断的选择。它可能从一个微小的意愿开始:愿意放下复仇的念头,愿意将审判权交给上帝。这并不意味着痛苦会立即消失,也不意味着记忆会被抹去。相反,饶恕是在痛苦和记忆中,选择不让仇恨定义自己的生命,选择以爱和盼望来回应。
在南京大屠杀的案例中,那些幸存者和他们的后代,即使无法在情感上完全「饶恕」施暴者,但如果他们选择不让仇恨吞噬自己,选择以和平、建设性的方式来纪念历史、追求公义,这本身就是一种艰难而宝贵的属灵实践。而对于那些在信仰中挣扎的受害者,教会和信徒群体应当提供支持、陪伴和医治,帮助他们在圣灵的引导下,逐步走向内心的自由。
在极端苦难中饶恕,是基督教信仰中最具挑战性也最深刻的诫命之一。它不是对罪恶的妥协,也不是对公义的放弃,而是对上帝本性——祂的公义与慈爱——的深刻回应。饶恕要求我们超越人性的本能,借着圣灵的能力,选择放下仇恨,将审判权交托给上帝,并以爱来回应邪恶。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但它最终指向的是受害者内心的自由与医治,以及对上帝主权的坚定信靠。
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提醒我们,人类的罪恶可以达到何等可怕的程度,但也同时见证了在极端黑暗中,基督之爱与饶恕的光、圣灵的同在充满如何透过那些忠心的仆人得以彰显。圣经的教导在任何情境下都具有绝对的权威,它呼召我们在苦难中寻求上帝的智慧和力量,去实践那看似不可能的饶恕。这饶恕不是廉价的,而是耶稣付上巨大代价的,它最终指向的是上帝国度的公义与和平,以及那将来「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的新天新地(启示录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