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厂实验幼儿园中央商务区分园
2026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计划招生、双向选择、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按照实际状况,现将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年满3周岁的幼儿(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
本园招生对象为顶山街道辖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户籍应随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实际居住地与不动产权证书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地与幼儿园相对就近。
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可正常报名:
1.适龄幼儿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常住地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提供有效证件)
2.父母离异,幼儿随其中一方落户在招生范围内小区。
3.适龄幼儿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需提供无房证明)
5月18日-5月22日:幼儿园开启报名通道,进行线上报名(见二维码)。
5月23日-5月29日:幼儿园按批次进行资料审核,5月29日17:00前未接到现场复审通知的幼儿视为未予录取,请做好其他选择,幼儿园将不再另行通知。
5月30日后:未录取幼儿需要在顶山街道就读其他幼儿园的,可联系顶山街道教育科进行统筹安排,咨询电话为58852825。
1.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额录取;
2.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居住地相对就近、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等条件有序录取(“户籍”是指幼儿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全部户籍,“先后”是按以上人员中最后一个迁入的时间先后排序)。
3.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以下情况不予以录取:
(1)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并确认的;
(2)提供虚假户籍、房产、无房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的;
(3)报名信息填写不实、不完整、无法核验的;
(4)隐瞒传染病、遗传病史,影响在园健康安全的;
(5)不符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且无法统筹安置的;
(6)经审核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其他情形。
幼儿园地址:
南京市大厂实验幼儿园中央商务区分园(导航: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四方路与紫黛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39米左右)。
咨询电话:
025-58788090(转8205)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大厂实验幼儿园中央商务区分园
网上报名二维码
(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