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六章“供货要求”, ;2、▲电梯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振动(按照ISO18738):垂直(平均)≤15mg; 水平(平均)≤15mg;修改为:2、▲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轿厢振动加速度(按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垂直(A95峰峰值)≤15 cm/s2;水平(A95峰峰值)≤15 cm/s2
2、 5、▲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修改为:5、▲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1、 第六章“供货要求”, ;2、▲电梯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振动(按照ISO18738):垂直(平均)≤15mg; 水平(平均)≤15mg;修改为:2、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轿厢振动加速度(按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垂直(A95峰峰值)≤15 cm/s2;水平(A95峰峰值)≤15 cm/s2;
2、删除该项参数:▲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振动(按照ISO18738)直接修改了参考标准和参数
控制柜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一个修改为不低于IP55,另外一个项目直接删除
两项加▲的参数的修改应该不是空穴来风,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根据历史数据表明,参数越开放,参与的投标人数会越多
招标人作为甲方越不容易被捆牢
最终省下的费用还是自己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