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本次考试仅采用面试形式,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1、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材料适时另行通知;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4、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将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二)体检1、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2、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三)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硬性要求: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的,视同考察不合格。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五)录用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4、递补规则: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