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工商联、区综治中心等单位赴上海市虹口北外滩特资金融调解中心进行考察指导,了解本中心整体运行及发展情况。本次活动旨在深入了解金融调解中心的整体运行机制与发展经验,重点围绕商事调解如何拓展自收案源、实现市场化运作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本次参会人员包括:吴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陆金东,吴江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永权,吴江区工商联副主席王利新,吴江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许恩佑,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案庭副庭长吴龙章,吴江区工商联经济联络科副科长朱明华,吴江区综治中心综合科副科长汪之青,吴江区律合携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冯运晓,吴江区法润之家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施建民,吴江区苏圆民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吴江)戴媛,吴江区苏圆民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昆山)姜欣欣。
现场座谈会上,本中心秘书长邓莎做了题为“商事调解——高效解纷新途径”的汇报,重点介绍了本中心2025年度调解数据及多元解纷流程。本中心依托虹口北外滩的区位优势和金融产业基础,以“调解”为主轴,灵活运用“调解+诉讼”、“调解+仲裁”、“调解+公证”等中转分流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目标。

与会人员围绕商事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当前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与挑战、未来发展方向与支持路径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交流研讨。针对商事调解机构案源过度依赖法院委派委托的问题,双方探讨了拓展自收案件的有效途径。特资金融调解中心分享了通过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从而获得直接案源的经验。
吴江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此次跨区域交流,既是对商事调解组织基层市场化发展难题的务实回应,也是对《商事调解条例》即将实施的前瞻性准备。随着条例在2026年5月1日的正式生效,商事调解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将获得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