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基本要求
(一)无废园区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4.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全部通过审核验收。
5.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
(二)无废企业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2.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建有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三、申报流程
1. 园区或企业按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1)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开展建设的园区或企业应参照《建设指南》,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园区或企业的建设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消纳利用水平。
2.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档材料存U盘,一并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档材料一致,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26日
联系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2137、67068047
经发委:66681010
生态环境局:62587903
附件1:“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
附件2:典型案例申报书
附件3:典型案例汇总表
园区经发委
园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