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教师
1.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普通话、身体与心理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学历资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关,学科功底扎实,具备优秀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
3. 资格经验
持有对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有3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验,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者优先。
4. 优先条件
省市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完成多轮教学循环且成绩突出者;具备竞赛辅导、特色课程开发经验者优先。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
1、品行端正,热衷于教育事业,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能力;
4、专业成绩突出、基本功强、综合素质全面;
5、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大学生专业类竞赛全国一、二等奖者等优先;
6、教师岗在2026年7月前取得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