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岗位1: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3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4月1日18∶00。
岗位2-4: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3日-4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3日9∶00-4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23日9∶00-4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岗位1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岗位2-4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岗位2-4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提供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岗位1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2-4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或取消后不再改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按要求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等兼职工作经历)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单位、职务及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材料信息”栏中上传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高中之后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须提供本人签署的报名时未就业承诺书。
(6)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已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网上报名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5.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1)中共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2)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
(3)202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