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瞠目的司法判决引发社会强烈愤慨。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显示,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提供涉毒线索,2024年1月徐某通过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后,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将电子烟交由6名未成年人吸食,随后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今年4月,六合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另有三名社会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治的底线不容任何亵渎。一个掌握执法权力的公安干警,竟为完成查处任务,主动提供毒品、设计陷阱,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再以执法者身份予以“查获”。这般“自产自销”式的执法,已不仅是扭曲,而是赤裸裸的犯罪。倘若执法者竟是毒品的提供者,那么法律保护的防线将从内部彻底崩塌。此案值得追问之处,远不止于马某个人的堕落。
拷问之一:五年刑期,罪与罚是否对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基础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还明确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考诸马某所涉情节——欺骗对象多达六人,且均为未成年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力实施犯罪;主动提供毒品,全程策划“做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欺骗多人、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罪等均属“情节严重”。同时满足多项从重与加重情节,法院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区间内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虽在法定框架之内,但以社会常情度之,六名未成年人的人生就此蒙上不可逆的阴霾,五年刑期能否真正体现对此等恶劣行径的惩罚力度,公众心中自有掂量。
拷问之二:执法者何以沦为犯罪者?
马某身上穿着警服、头顶国徽,肩负的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神圣职责。然而,为了完成“查处任务”,为了凑够工作业绩,他不仅背弃了这身制服所承载的使命,更以执法权为工具,亲手制造了一起毒品犯罪。
这种执法者亲自充当犯罪策划人、毒品提供者的行径,其恶劣程度远超普通涉毒犯罪。普通毒品犯罪的危害在于传播毒品,而马某的行为则是以公权力为担保、以制服为掩护实施犯罪——这既是对法律最彻底的嘲弄,也是对社会信任最深重的伤害。当一个派出所副所长能够调动“社会人员”、轻松获取毒品、精准安排抓捕时机,执法体系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何在,不得不令人深思。如知乎上一位法律从业者所评:“执法者一旦失去了边界和底线,带来的伤害远比普通人犯罪更大。”
拷问之三:任务考核制度何以催生荒诞犯罪?
判决书揭示的马某犯罪动机令人震惊:为“完成查处任务”。这几个字背后,折射的是某些基层警务考核制度中的深层弊端。近年来,禁毒工作被纳入地方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这本身是推进禁毒工作的必要举措
然而,当考核指标脱离实际、查处任务与辖区治安状况脱节,部分执法人员为完成硬性指标不惜弄虚作假、本末倒置,马某案件就是这种考核异化的极端呈现。
案件细节显示,马某找不到真的涉毒人员,竟与社会人员徐某一拍即合,动了人为制造涉毒案件的念头——“既然没有吸毒的人,就制造吸毒的人”。
这种荒诞逻辑暴露了机械式指标考核的致命缺陷:当“完成数字”压倒“服务正义”,制度便开始批量生产恶行。不对畸形的考核机制进行根本性反思,谁又能保证下一个“马某”不会以其他方式铤而走险?
拷问之四:新型毒品为何能轻易穿透执法者的底线?
马某用于犯罪的是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依托咪酯本是一种医疗麻醉用药,近年来被不法分子添加到电子烟油中制成“上头电子烟”,引诱青少年使用。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卫健委联合列管,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均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案件发生时距依托咪酯列管尚不足三个月,马某作为派出所副所长,显然对这一新型毒品已充分“了解”甚至能够轻易获取。这暴露出一个危险信号:新型毒品正以“无害”“时尚”的伪装姿态渗透进青少年群体,而本应站在禁毒一线的执法人员,却利用毒品管控漏洞实施犯罪。
犯罪分子不可怕,可怕的是执法者本人就是犯罪分子;毒品不可怕,可怕的是公安机关的副所长亲自提供毒品。
拷问之五:六名未成年人谁来买单?
案件中最令人心痛的,是那6名被诱骗吸毒的未成年人。判决书载明,事后经鉴定,6名未成年人的头发、尿液均呈毒品阳性,说明他们实实在在地吸食了毒品。
他们被社会人员召集、哄骗,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吸入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随后又被马某以执法者身份“查获”——整个过程中,他们既是被害人,又成了马某完成业绩的“工具”。
法律对马某作出了裁决,但社会还需要回答更深层的追问:执法者内部监督机制如何真正发挥效力?基层执法考核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避免“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如何筑起更坚固的防火墙,让那些本应守护孩子的人不再变成伤害他们的人?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在于它有多少执法者,而在于执法者自身能否被有效约束。让每一个“马某”都无法侥幸、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良心和法律的检验,才是此案留给公众最沉重、也最长久的反思。(本文由DeepSeek生成)